古代的捕快,雖然乾的是類似警察的活計,但身份地位,跟警察卻大不一樣。
如果要有人看出有點近似的話,也是古代
“警察”的遺風有那麼丁點孑遺。古代的捕快,屬於衙役。地方政府的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偶爾有雜佐,再就是六房書吏和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給縣官老爺站班和做儀仗隊的,審案時兼做行刑手幫同嚇唬人犯。
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於拿賊,破案和催租稅的。第三是壯班,屬於臨時召集的民工,打打雜,危機狀況時協助守城。
顯然,對於一個縣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卻是賤民身份。
三班衙役,除了壯班之外,都是賤民。一個家族有人幹了這個,三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至少在理論上,比一般農民地位還要低。
為什麼這麼重要的職位,要由賤民來做?因為捕快乾的活兒,在古人看來,是一種不良之行,得罪人的活計,一種賤業。
總是要抓人拿人,總是跟壞人壞事打交道,正經人註定不屑於此,所以,只能讓賤民做。
做不良之事者,只能是不良之人,所以,在中國古代,人們也稱捕快為
“不良人”。其實,不止中國,古希臘城邦的警察,也是奴隸來做的,公民犯了事,要由地位低賤的奴隸抓他們。
每逢開公民大會,好些偷懶不肯出來開會的公民古代的捕快,屬於衙役。
地方政府的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偶爾有雜佐,再就是六房書吏和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給縣官老爺站班和做儀仗隊的,審案時兼做行刑手幫同嚇唬人犯。
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於拿賊,破案和催租稅的。第三是壯班,屬於臨時召集的民工,打打雜,危機狀況時協助守城。
顯然,對於一個縣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卻是賤民身份。
三班衙役,除了壯班之外,都是賤民。一個家族有人幹了這個,三代不能參加科舉考試,至少在理論上,比一般農民地位還要低。
,也是由奴隸拿繩子趕他們出來。賤業由賤人來做,做這種事還要以官府的名義,等於是讓賤民行使公權力。
所以,實際上,捕快在民眾中威風極了,一點賤的影子也沒有。動輒拿人、鎖人,誰見了都懼他三分。
老百姓都尊之為捕快老爺,捕翁,街上做買賣的,都得定期孝順,交保護費。
捕快的職位,一般是要買的,買不到的,就不要名額,心甘情願放棄平民地位,來做幫役,求幫役也不得的,可以做白役,一分錢補貼沒有。
很多大縣,幫役和白役,動輒數以百計。但是,這樣遭人羨慕的捕快,如果見了當地的鄉紳,還是不敢造次,老早就得讓在一邊,躬身請安。
即使一介窮秀才,如果沒有縣令的旨意,他們也不敢隨便碰。至於縣令老爺,更是從來不把他們當人,隨意指使不說,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把捕快拿來,當眾扒了褲子打板子,嚴令追比,三日一追,五日一比,板子越打越重,既是責罰,也是羞辱。
總之,在官府層面,沒有人在意捕快的臉面。在官面上沒有臉面的捕快,做起惡事來,自然肆無忌憚。
老百姓攤事被拘,若要少受折磨,得送
“腳鞋錢”,
“酒飯錢”。如果被拘者暫時不想到官,得給
“寬限錢”
“買放錢”,甚至原告要撤訴,兩邊都得給捕快
“說和錢”。更惡的事兒叫
“賊開花”,如果有了竊案,捕快往往會指使拿住的賊多加攀指,把一些沒有勢力但家境富有的農戶指為藏贓之所,為窩贓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