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蓁認人不行,認其他東西還是很逆天的,只是一眼掃過,鄭東身上所穿的襯衫和休閒服、以及他半挽起衣袖而露出的腕間那手錶,這些光鮮的穿戴上所點綴的LOGO都叫她認了出來。
鄭東的身上全部都是牌子貨,特別是那隻表,海棠牌今年春季剛上市的,價值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塊。
不過她能認得這麼快這麼好還得虧了週日在陵城的那一日的“浪”跡商場。
鬱瑤這人沒有什麼別的癖好,最是喜歡逛街,因為要攢錢她很少買,主要是以逛為主。凌蓁考慮到她現在就是鬱瑤,最少要熟悉一下鬱瑤平日比較常出現的場所,於是那天就到鬱瑤喜歡去的購物商場都走了走。
衣服的品牌在商場裡差不多是相同檔次的位於同一層的,招牌上就有它們的LOGO,好認得很。手錶則是她從海棠手錶專賣店的櫥窗外經過,覺得那枚星相表挺好看的就進去看了一下順便看到的。
【可見鬱璟應該不是他們的第一個目標,他們已經從別的人那裡累積起一定的財富了。】凌蓁若有所思道。
必定不是鄭家本來就是這個經濟狀況,隨隨便便就把將近九萬的表戴上手,如果真的這麼豪橫的話,何必做那種可能會招致報應的損事?
凌蓁只是一個湊人數的配角罷了,她還沒有到的時候,菜已經點好了,她一到,鬱母就按鈴叫了服務員過來吩咐說可以上菜。
對於大吃貨國的國民來說,吃就是一個絕佳的話題題材,這時候兩家的家長都停止了夫妻間的小聲交流,開始彼此寒暄,討論起平日裡家常通常這個食材怎麼做,那個食材怎麼燒之類的話。
鄭東不知道是不是留意到了凌蓁坐下來之後看了他好幾眼,特別是他的表,於是戴著表的那隻手就愈發用得多起來,還特意用左手執壺給凌蓁倒茶。
只是這隻手顯然不是他的慣用手,剛加滿水的茶壺有點重量,他拿起來之後手上歪了歪,那茶水就漏出來了,一下子就把桌布弄溼了一大片,還有些濺到了鄭母的身上。
白色的衣物上沾了茶水,等幹了之後肯定會特別明顯。鄭母瞪了鄭東一眼,張嘴想要說什麼,鄭東已經把茶壺放了下來,刷刷刷地扯了兩三張紙巾遞給她:“不好意思啊二嬸,快擦擦,快擦擦!”
鄭母就沒有開口,只接了紙巾低頭細細擦起了身上的衣服。
系統不服氣:【蓁蓁,早知道那日就該把那塊你喜歡的星相表給買下來的,八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塊有什麼了不起的?那星相表還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塊呢!至於像別人沒見過好表似的麼?】
凌蓁捻捻下巴:【是時候想辦法掙點錢了。】那塊表她的確很喜歡,不過雖說手裡握著鬱瑤的三十萬,但那畢竟不是她掙的,鬱瑤攢了七八年了,她一下子拿出三分之一去買一塊表,總覺得有些心虛。
還是自己掙的錢花起來比較踏實啊。
做些什麼呢?
所以說她還是比較喜歡進入時空的時間點早一些,最好是在大學之前,那樣要把一些在以前時空裡學過的技能拿出來給自己立人設也不會顯得突兀,因為可以藉著在學校裡的功夫透過學習相關的專業而顯露出來自己在這方面的才能。
而不像是已經進入工作之後的時間點過來,有時候明顯需要時間去學習的技能這時就不能拿出來了,反而還要硬性去把原主的專業給至少學個粗略。
就說這一次,鬱瑤都29歲了,總不能突然就無師自通了醫學藥理什麼的吧?總不能突然像抽了風似的要跑到海邊去搞養殖吧?要不乾脆辭了職去考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