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證據?妹妹的話就是證據!
凌雋滿面怒容:“真是欺人太甚!明天哥就帶你找上門去取回公道!”
“啊?先不用了……”凌蓁眨眨眼,一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錯了的怯生生模樣,“我一氣之下就去了社保局找勞動部門投訴了他們。要不我們先等等結果再決定要不要上門去?”
凌雋的嘴張著O型,飛快地轉頭看了凌蓁一眼馬上轉回去盯著路況,他是真的被意外到了:“行啊你,還知道去勞動部門投訴呢?”
本來他聽到自家妹妹對於那破公司根本不符合程式的解僱默默接受、真的走人了,還以為她是個傻白甜不懂勞動法呢。
凌蓁露出有些後怕的神情:“主要是那個姓梁太可怕了,再在那裡待下去這種事可能還會陸續而來,我心想防得了一時、防不了一世,索性趁著這個機會離開算了。反正正常離職該怎樣自會有勞保部門主持公道。”
凌雋若有所思地點頭:“也是,你那個上司不行。”
凌蓁:“太不行了。”
凌雋伸手過來摸摸她頭:“沒事,這家公司不行,咱就換一家。”
當晚回到家後跟凌爸凌媽一說,他們也都贊同凌蓁的做法:“這種公司早離開早好,管理太差了,連那種胡亂誣陷同事的人也能混得風生水起,早晚要玩完。”
一時間,凌蓁便閒了下來。
隔天凌蓁在家裡宅了一日,開始思考起關於未來工作的事情。
原主作為剛工作一年的職場新人,工資除了上交給凌媽的生活費之外,剩下的剛夠自己花銷,這一年下來手上的積蓄不足一萬。
按照以往的標準,最多也只能撐兩個月左右的花用。
如果她不盡快找到一份新的工作,那在這個家裡她就變成了吃白食的了。
策劃是原主喜歡的工作,不是她喜歡的,現在有了順理成章換工作的機會,她正好可以換一份自己更得心應手的來做。
嗯,除了順應自己的喜好之外,這份新工作最好還可以方便同時進行任務。
想來想去,凌蓁覺得最好還是找一份可以在家裡就能做的上班時間自由些的工作,如此一來她如果有需要就可以隨時去接觸梁芷萱和董源他們了。
凌蓁把大方向給確定了下來,至於具體做什麼的話還有待商榷。利用自己所擅長的計算機技術接活這肯定不能擺到明面上,她怕會嚇到凌雋。
畢竟原主一直以來是裝個軟體都要求助自家哥哥的電腦小白,突然變成了技術大拿,她擔心凌雋會懷疑自家妹妹是不是被人奪舍了。
當天的下午,凌蓁接到了藝普人資部的電話,她不確定對方的來意,不過即便知道了她也不會接聽,反正一切跟著程式走就是了,扯皮無益。
而後她又收到了藝普人資部發來的電子郵件,大意是先前黎芮的解僱通知不合程式,公司已經調查清楚並對黎芮作了內部處分,而且對於這一事件在全公司進行了通報,給凌蓁正了名。
凌蓁可以選擇繼續回公司上班,若想離職的話公司也會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但需要她撤銷在社保部門對於藝普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