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從此後會天人永隔,能重新堂堂正正地站在父母面前,能夠真實地觸控到他們,能夠感受到他們喜怒哀樂,這對於凌蓁來說,又何嘗不是一種失而復得?
凌蓁跟凌媽撒嬌,說被困的那段時間裡最想的就是他們,趁著這次機會她想留在家裡多留幾日陪陪他們,晚些再回去。
婚前的凌蓁是凌爸凌媽的掌上明珠,簡直是要星星不給月亮,凌蓁也喜歡在兩老跟前撒嬌賣好。但是結婚之後,從被照顧轉換成了照顧人的角色,凌蓁變得穩重了許多,凌媽還一度與凌爸感慨說女兒變了的,沒想到……
轉念想到女兒肯定是剛渡過生死劫,才會變得又像小時候一樣異常依戀父母,凌媽的心就軟成一灘水,又哭了一場,跟凌蓁說在家裡留多少日都不是問題,直接讓劉翌一起搬回來長住更好。
待凌爸凌媽都上班去後,凌蓁戴上口罩帽子墨鏡也出門去,見約好了的私家偵探。
說起來這個私家偵探還算是蒙釗間接介紹的。
當時她透露出回國內之後不管能否證實劉翌曾害過她,他們也回不到從前了,婚怕是肯定會離的,蒙釗就給介紹了個擅長於打離婚官司的律師朋友,說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找對方。
凌蓁跟蒙釗的這個朋友初步溝透過了,要在離婚分產時佔據優勢掌握主動,律師先生建議她第一步要做的是調查與收集渣男出|軌的證據,法院在判決財產分割時會考慮過錯方這個因素,能證明對方有重婚的行為更好。
凌蓁提出調查與收集證據這種事情比較適宜交給專業的人士,於是律師先生就給她介紹了一個他的偵探朋友。
其實這件事由她自己來做也不是不可以的,畢竟她對於那對狗男女之間的齷齪事瞭解的很,在她不是人的那段日子裡不知多少次跟著他們進出他們的活動窩點以及經常出沒的場所了,一蹲能一個準。
但是對於現在的她來說,為了分割財產而作的準備只是整個計劃的一小部分,是一種未雨綢繆,關鍵時候用來給劉翌增加刺激和調節他們的反應的。
在她的全盤計劃中,離婚分產乃至讓劉翌淨身出戶都不是她最主要的目的,計劃的終極目的,是要將劉翌與郭書雅繩之以法。
害人的人應該得到他們該有的下場。
所以她才會再回到挹翠花園那個與劉翌的家中。
因為她眼下沒有證據指控劉翌謀殺她,不過不要緊,她可以製造證據。
製造證據的意思不是指偽造假證,而是將自己這個誘|惑送到劉翌與郭書雅的面前。發現她沒死,那兩個殺人兇手震驚之餘肯定會尋找機會再度下手,這樣一來,證據不就有了嗎?
但是這件事她沒有打算讓任何人知道,一來是不想讓如她父母這樣愛她關心她的人擔心並且杜絕隨之可能會有的善意的阻力,二來是秘密若想要成為真正的秘密,最好是不要讓除自己以外的第二個人知道。
這件事是絕密,所以連蒙釗這樣也對劉翌懷疑的人她也沒有透露哪怕一個字。
【小五,從現在起,我們要開始真正並肩作戰了哦。】踏入挹翠花園大門的第一步,凌蓁就在心裡對系統說。
【嗯,我們一起搞死那對狗男女!】系統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周麗罵劉翌聽得多了,也把“狗男女”加入了它的詞彙中。
在T國出事之後,劉翌把凌蓁的東西都帶走了,現在她除了臨時證件之外,門卡之類的是沒有的,她進入挹翠花園小區門口是刷的臉,她在T國失蹤的事在這裡怕也是傳來了,保安一臉見鬼了的表情。
不過他們家的門用的是密碼鎖,不需要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