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十六章 (1 / 3)

羅晶晶認識龍小羽,是因為一次車禍。

那時羅晶晶剛剛拿到了汽車的駕駛執照,說拿到,是因為這執照並不是她自己考來的,而是託王主任走關係辦來的。而且,這事是瞞著她爸爸的。羅保春對這個寶貝女兒百般嬌慣,幹什麼都由著她,卻偏偏不准她學開車。不准她開車也是一種嬌慣,既然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當然不放心她一個人駕著車滿大街地闖。

所以,羅晶晶開車是偷著學的,偷著學還能學得好嗎?她爸爸去上海出差的時候她開著一輛本田車出去練手,剛開出市區就在一個拐彎的路口颳了一個騎車帶人的年輕人。那小夥子騎車的技術大概和羅晶晶開車的技術差不多,車子後面又帶著個俏姑娘,一見有汽車過來就搖搖晃晃。羅晶晶見他們在前邊搖晃,心裡先就慌了,手忙腳亂地把車頭拐過路口,車尾不知怎麼就碰上了那輛破爛得扔了也沒人撿的腳踏車。騎車的小夥子和被他馱著的姑娘一齊摔在路邊了,羅晶晶從反光鏡裡看到後面腳踏車摔倒的情形,還沒來得及搞清怎麼回事,就聽到前邊後邊都有人高聲叫喊:

“撞人啦!撞人啦!停車!”

最近的聲音來自前方,前方路邊有個小飯館,幾個在小飯館門口吃飯的男人跑過來,攔住汽車。羅晶晶被這陣勢嚇壞了。她面色發白地下了車,看著躺在路邊的那一男一女,手足無措,她緊張得連句問候傷情的話都忘了說。

倒是那幾個吃飯的男人,有的跑去關心被撞人的傷情,有的張羅著要打電話去喊交警,還有人怕羅晶晶肇事逃逸,索性把車門開啟拔了鑰匙。被撞傷的小夥子這時從地上被人攙了起來,還一瘸一拐試著走了幾步,女的還躺在地上起不來。有人在路口攔住了一輛過路的軍車,把那女的抬上去送醫院了,另有人扶著那男的要和羅晶晶去交警隊理論。羅晶晶也不知道交警隊在哪兒,她差點哭出聲來。她眼睛紅紅地問:“我的車鑰匙呢?”拿了她車鑰匙的一位三十多歲的漢子把車鑰匙還給了她,同時做了調解人的角色,說:“這樣吧,你們要去交警隊,就去交警隊,要是想私了,就在這裡你們自己商量商量,能商量得通,雙方都省事。”他問被撞的男孩:“那女的是你什麼人?”男孩說:“是我女朋友。”他又問:“你能代表她吧?”男孩說:“能代表。”這調解人於是說:“那你說個數吧,去交警隊也不過是讓她賠你點錢,你說個數,她要是肯,你們都省得往交警隊跑了,你也好抓緊時間到醫院看看你女朋友去。”

男孩猶豫了一下,開口要價:“我女朋友,也不知道傷到哪裡了,也不知道去醫院要花多少錢,你先給兩萬吧。”

羅晶晶嚇了一跳:兩萬?但她沒敢拒絕,她沒經歷過這種事,她也不知道出多少錢才算合理,碰上這種事拿什麼價格才能擺平。最後還是那位三十多歲的調解人替她還了個價:

“兩萬,這數倒是不大,可你看這個女孩子也不是成心撞你,你這數還能不能商量?”

男孩不說話。

調解人說:“一萬,怎麼樣?”

男孩說:“一萬五,少一分就上交警隊吧。”

那位調解人把目光移向羅晶晶,等她表態。羅晶晶說:“我先給我爸單位打個電話。”她當時想打電話給王主任,她實在不知道怎麼應付這個場面了。

調解人說:“人家還得趕到醫院去,不能等。你行就行,不行就上交警隊吧,我也不管了。”停了一下,又好言相勸,“到了交警隊,起碼也不止這個數。醫藥費你得付吧,營養費你得付吧,人家養傷的誤工費你得付吧。那女的要是傷得重,住在醫院裡不出來了,你這錢就得源源不斷往那個無底洞裡扔,流水一樣的。再說,一進交警隊你的駕駛證弄不好就得讓警察吊銷了,你再考個證兒起碼又要花幾千……所以,上交警隊你肯定是不合算,你想好了,要去就去……”

調解人的腔調不太好,有點流氓氣,但他說的道理蠻是那麼回事,把羅晶晶說動了,終於表了態,她說:“我身上沒帶這麼多錢,我得回去取。”

調解人說:“那行,讓他跟你去。”

他又轉臉問那個男孩:“你自己去,還是讓我跟你一起去?”

男孩馬上說:“麻煩大哥陪我去一趟吧,我必有重謝。”

於是,他們兩人一起上了羅晶晶的車。羅晶晶把他們拉到了自己的住處。她從住處拿了兩千塊錢交給了被撞的男孩,又寫了一張一萬三千元的欠條,欠條是由那個調解人一字一句地口述,羅晶晶一筆一畫地寫好的:“茲有肇事人羅晶晶開車撞傷龍小羽(二人),自願賠償人民幣一萬五千元整,已付兩千元,欠一萬三千元三日內一筆還清。如不還加倍處罰。”肇事的“肇”字羅晶晶一時忘了怎麼寫,問那調解人,調解人拿過筆比畫了幾下,寫得也不對。還是“被撞人”龍小羽接了筆,在欠條的背面熟練地寫下了一個端正的“肇”字,字跡煞是好看。

寫好欠條,連同羅晶晶的駕駛證、身份證,都當做抵押品,給了調解人,調解人又給了被撞的男孩。

兩個男的走了。羅晶晶這才打電話給王主任,向他哭訴自己的遭遇,她向王主任求助:第一,想辦法搞一萬三千塊錢來;第二,這事千萬別讓她爸爸知道。

羅晶晶不想讓她爸爸知道,是怕她爸爸知道她開車會發脾氣,並且會徹底禁止她開車。其實,經過了這場驚嚇,她爸爸就是同意她開車她也不敢開了。後來她真的很少動車,韓丁和羅晶晶共同生活了半年多,壓根都不知道羅晶晶以前開過車。

不讓羅晶晶的父親知道這場車禍是容易的,但在這個前提下三天以內搞到一萬三千塊錢卻讓王主任犯了難。這錢他不跟她爸爸要跟誰要去?王主任和羅晶晶商議再三,謀劃再四,最後決定由他替羅晶晶編一個謊話,並且由他親自打電話給遠在上海的羅保春,說羅晶晶所在的模特公司要給模特們添置服裝,需要模特每人交一萬三千塊錢押金。羅保春果然上當,同意王主任先從公司財務上領取一萬三千元現鈔,在第二天上午就交到了羅晶晶的手上。羅晶晶拿了錢,心情好轉,安然等著被她撞傷的人前來取錢,好把這件倒黴事圓滿解決。

向那個被撞的男孩付清賠償費的期限是三天,羅晶晶以為他們會在第三天的頭上找上門來,沒想到在她拿到錢的當天晚上,她就提前見到了他們。

天下太小,平嶺更小。這天晚上羅晶晶去平嶺最大的嘉佳超市買飲料,在交款時看到旁邊的收銀臺上有人爭吵。她歪過頭去看,很快明白原來是一個女孩拿了一瓶洗頭液沒有交錢,在透過出口時被儀器查獲。幾名超市的警衛趕過來,攔住那女孩大聲訓斥。那女孩從口音上聽顯然不是本地人,堅稱是無意中忘了交錢,警衛讓她交錢,她又拿不出。羅晶晶先是覺得好奇,繼而看那女孩有點面熟,最後,她看到一個男孩從超市裡面趕過來,幫女孩說話,並且掏遍身上的每一隻口袋,想替她交錢。羅晶晶這才認出他們來,他們就是被她昨天開車撞傷的那一對男孩女孩。

男孩翻遍全身,只翻出了二十幾塊錢。但那瓶洗髮液要三十八塊錢,而且,警衛們還要罰款,數額是貨款的兩倍。拿不出錢就要把人帶走,或者交公安機關以小偷論處,或者叫親朋好友單位領導帶錢來領人。正在警衛們拉拉扯扯要把這對年輕人帶走的時候,羅晶晶站出來了。

她問警衛:“對不起,他們怎麼了?我是他們的朋友,要罰多少錢我來交。”

她替他們交了錢,不但交了兩倍的罰款,而且,還買下了那瓶洗頭液。其實擺平這件事一共也就一百多塊錢,對羅晶晶來說不算什麼。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