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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自嚴道:“回稟閣老,自萬曆六年,蘇州府實行一條鞭法後,政本為之一清。如糙米,小麥定以四石折銀一兩。粳米,糯米定以一石七錢。一匹絹折銀七錢。夏稅三萬兩,秋糧六十五萬兩。”
“至於鈔關上,原先朝廷以每鈔錢十貫二十文,折銀七分。而今一千貫不過折銀六錢。而古錢一千文折銀一兩六錢,嘉靖錢一千文折銀二兩五厘,合計鈔關稅為六萬五千兩。”
“至於鹽稅不過四千兩,雜課也不過兩千兩百兩,還不如徭役折銀十一萬五千兩,朝廷以每石兩厘六毫攤派。蘇州府閤府稅賦一年達九十萬兩,但鈔關,商稅,加上鹽稅一共不過七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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