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飛出去的傢伙,直接把他身後的幾個男人也帶倒了。
李初晨這一波操作把鄭文傑都看傻眼了。
鄭文傑以為自己的手下人多就能完虐李初晨,甚至還能把李初晨帶來的兩個美女留下,供他玩耍。
然而,現實很快就來打臉了。
鄭文傑的手下圍攻李初晨,二三十個人,還拿著各種武器。
但他們完全不是李初晨的對手。
一轉眼,這二三十個人就全被李初晨打倒在地,徹底失去戰鬥力。
李初晨最討厭這種仗勢欺人的垃圾,所以他出手也沒有留情。
都是狠狠揍,只要不把人打死就行。
所以,鄭文傑的手下被李初晨打倒之後,就沒有一個人能再站起來。
他們橫七豎八躺在地上,痛苦哀嚎著,只有那些直接被打暈過去的人感受不到痛苦。
“媽的,你,你來啊!”鄭文傑看著他的手下全部被李初晨打倒。
並且,李初晨還在一步步向他靠近,鄭文傑頓時就慌了。
他那二三十個手下圍攻李初晨,都沒有佔到任何好處。
甚至就連李初晨的衣角都沒能沾到。
李初晨的實力太強,鄭文傑自知不是李初晨的對手。
害怕自己也會被李初晨打成重傷,鄭文傑沒有猶豫就從腰間掏出槍。
鄭文傑用這把槍指著李初晨,威脅李初晨不準再靠近,否則他就開槍。
但李初晨根本沒把鄭文傑放在眼裡。
一把手槍而已,在他這個地仙面前,根本不足為懼。
只要李初晨想,他隨時可以制服鄭文傑,並且,李初晨一出手,鄭文傑就連扣動扳機的機會也沒有。
當然,李初晨也沒有急著出手,他有辦法讓鄭文傑更崩潰。
“開槍啊,鄭文傑,你在林州不是手眼通天,無人敢惹嗎?”
“來,朝著打。”
李初晨指著心臟部位對鄭文傑說道,“是男人你就開槍,別讓我看不起你。”
“你,你給我站住。”鄭文傑緊張得汗如雨下。
雖然他有威名在。
但是,當著這麼多人的面,開槍打死李初晨,鄭文傑還真不敢。
暗地裡殺人,鄭文傑也不是沒做過。
因為沒有人看到,又沒有留下證據,就算他殺人了也沒事。
巡察司辦案需要講證據。
沒有證據,巡察司也奈何不了他。
當著酒吧裡這麼多人的面,開槍打死李初晨,這裡的所有人都是人證。
鄭文傑自然不敢這樣做。
一開始鄭文傑就覺得他是穩操勝券。
即使他手下那些人都被李初晨打倒,但他有一把槍在手上。
鄭文傑以為他亮出手槍,李初晨就會害怕,不敢再上前。
不料他碰到的是個不怕死的。
明明被槍指著,李初晨還要繼續刺激他,生怕他不敢開槍一樣。
鄭文傑被逼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