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合作公司沒有簽約。
合作公司,隨時都可以翻臉不認人,反正他們又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畢竟,沒有合同的約束,他們想怎麼搞就怎麼搞,誰也奈何不了他們。
而李家的分公司,和客戶那邊,又簽署了高額的賠償合同。
分公司明確地向客戶做出保證。
如果不能如期交貨,就會以貨款的十倍金額,賠償客戶的損失。
貨款的十倍金額啊!
要知道,最近這段時間,分公司那邊,可是接到了近十億的訂單。
這十個億的訂單,錢還沒有掙到。
一轉眼,這家分公司,就要拿出一百億來,賠償客戶的損失。
只要想一想,分公司的負責人,後背就涼颼颼的,都被冷汗溼透了。
“李,李總,都怪我,是我太大意了!”分公司的負責人,急得都快哭了。
因為他的疏忽,導致公司,一下子就要損失一百個億。
分公司的負責人,心裡非常內疚。
得知這個情況後,李國明心裡,就有一萬匹草泥馬奔騰而過。
但分公司的這個負責人。
他一直表現很不錯,李國明也不能因為這件事,就去衝他發火。
李國明深呼吸幾口,靜下心來。
就反過來,安慰了分公司的負責人幾句,讓他不要太擔心。
這件事情,興許還能再想想辦法。
可是,李國明剛放下手機,電話立刻又響了。
這次,打給李國明的,是另外一家分公司的負責人。
他向李國明彙報的情況,同樣很糟糕。
並且,在這個人之後,更糟糕的訊息,又一個接著一個,不斷的傳到李國明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