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在心虛什麼……他的話,讓我不舒服到了極點。
因為自從妻子被‘閻王’送回來之後,經常有人說我身上很臭。
我天天洗澡,依舊被人這麼說……
人們見到我,總捂著鼻子……
但是妻子,卻說我身上很香。別人,是在嫉妒我……
那天我回到家,想忘記生前的一切不愉快,和妻子一起開心的過個生日。
但是我回到家,卻發現,家門,被破開了……
幾輛警車停在我家門口,將我當場抓獲。
他們說,我的房間裡……
準確的說,是我的床上,有一具腐爛了半年之久的屍體……
半年前,正是‘閻王’,將妻子送給我的時候!
我這半年來,一直都在和這具腐爛的屍體,住在一起!
而且,那具屍體,經過DNA檢測,並不是我妻子的……”
李向前說到這裡,牙齒都在打顫,可見這段回憶,對他而言,有多不堪回首。
“或許你應該聽‘閻王’大人的話,將你的妻子藏好,永遠都不讓她見人。
這樣你的故事,或許就是另一個版本了。
君無戲言。
‘閻王’大人的話,半個字都不能忤逆。”
孫小桃的臉上,露出一抹譏笑。
李向前沒有理她,而是繼續說話:“因為沒法提供屍體的資訊。
我被判非法買賣人體器官和戀屍罪,被關在牢裡五年。
我本想,這一切,都是我罪有應得。
我本就不該奢求,死人能夠復活。
這五年牢獄之災,是上天給我的懲罰。
但就在我準備認命的時候,出獄以後,我忽然在一個小巷的拐角,遇到了我的妻子!
我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呼喊著她的名字,將她叫住,想問問她,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但她拔腿就跑,我怎麼都追不上。
過了幾天,我在門廊上,收到了一張紙條,上邊寫著幾個字。
忘了我。
這字,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
絕對出自我妻子的手筆,為了排除我瘋掉的可能,我拿著我妻子以前的字跡,和那張紙條,找專人鑑定,結果,字跡,一模一樣!
事實就是,我的妻子,的確沒死,被‘閻王’用某種手段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