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傾城:“不知道。”
隔日,同桌又來分享八卦:“據可靠情報,兩個老師和你姐姐住上下樓啊。”
哦?
為了追妻,故意住那麼近麼?
月傾城讚賞地看向同桌:“做得好。”
看來有同桌在,她休想錯過蘇玥的戀愛故事了。
同桌:“什麼?”
月傾城拍了拍她的肩,“加油吧。”
同桌一頭霧水:“……什麼啊。”
……
回到家的月傾城,主動給星探發去資訊。
星探卻回道:“那個啊,我現在不是星探了。我正在創業,開了家網紅公司,你有興趣嗎?”
月傾城:“???”
網紅?
明星和網紅,落差也太大了吧?
而且活兒一點兒也不簡單。
既然如此,合約的部分是不是也該好好地商榷一番呢。
反正世上又不是隻有他一家。
看他閤眼緣嘴皮子又利索才想著要不要合作一下。
月傾城把合約傳送過去。
“同意就籤,不同意我另找別人。”
星探訝異道:“你還是頭一個我知道的自己制定合約的人呢……啊,這都是些什麼鬼啊!”
月傾城:“唯一過分的是我要全控的專案活動自由度,以及隨時解約的條件,收入分成是按市面給你的。你可以再考慮考慮。”
初看之下,星探好像沒虧什麼。
但要培養一個成功的網紅,怎麼可能不耗費精力和金錢?
星探道:“也就是我看好你的潛力,公司也缺少優質的網紅種子,才同意籤這個合約。不過,有些地方我需要改。一年內,你要到一年後才能擁有隨時解約的條件,至少讓我把運營費賺回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