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玉如捅出來的簍子,交給了法務部的人,而且還不告訴他們實情。
她以為慕慕沒有證據,那麼就可以狠狠的打壓慕慕。
想象的非常完美,把公司當成了自己家,想怎麼弄就怎麼弄。
洪玉如身邊的律師只好點了點頭,就算這場官司,不能打贏,已經箭在弦上,沒有挽回的餘地。
“我們會盡力的。”律師說。
“一定要全力以赴,不是盡力。這個官司若是輸了,意味著我們臭名遠揚,不僅我和你兩個人的事情,涉及到各方面。你明白嗎?”
洪玉如以為有證據在手,一切都好說,而且也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看來把慕慕想象的太過簡單。
律師說:“我現在出去整理案情。”
“去吧。”洪玉如揮揮手,身邊的人都出去了。
兩邊都是整理打官司所需要的材料。到了開庭的那一天。
洪玉如沒有出面,而是讓公司法務部的人,帶著之前監考的四個經理去了現場。
慕慕帶著4個人去了法庭現場,婆婆沒有去。
大家坐在了席位上,等所有的人到齊了之後,開庭了。
慕慕是被告,洪玉如派來的經理是原告。
原告律師開始說話,起訴慕慕帶走了公司機密,按照當初的合同,五年內不能從事相應的工作。還要賠償公司的損失費……
被告律師,也就是慕慕這邊的律師開始反駁。稱慕慕並沒有進入核心部門。考核的筆試內容,都是她幾年前掌握的技術了。而且洪玉如有威脅、限制慕慕的人生自由,還用金錢、送禮等形式賄賂慕慕旁邊的租客婆婆。
被告律師拿出了所有的證據。在場的法官、陪審團看了證據之後。即刻判定了洪玉如的做法如同被告律師說的那樣。
當場判定,慕慕沒有侵犯公司的利益。屬於正常離職。原告公司需要按照正常情緒結算工資給慕慕。而且這次的開庭費用,一切有原告公司承擔。
結果出來之後,洪玉如第一時間知道了這個結果。她很氣憤。
沒想到慕慕成為了特例,第一個炒掉上司的員工。
洪玉如在辦公室拿著東西亂砸,從來都沒這樣的特例,沒想到在她的身上,卻出現這麼一個例子。而且掌握了一定的證據,還打輸了官司。
“慕慕,你給我等著。這次沒把你拉下水。遲早一天,你會死在我的手裡。”洪玉如把手中的玻璃杯砸在了地上。
鐺——
而慕慕打贏了官司,心情非常高興。回到了出租屋。婆婆坐在了一樓的石板凳子上。
看到她回來了,笑著說:“孫女,看你的氣色,官司贏了吧。”
“是的。謝謝婆婆提供了有力的證據。若不是你留了一手,恐怕我要在牢裡度過了。”慕慕感激道。
“回來就好。我們都是朋友了。這一點忙,小事。”婆婆接著說:“接下來,好好休息。下一步想好了。在去上班都可以。”
現在從公司離職了,心裡有點空蕩蕩的,真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些什麼。
“現在還沒想好下一步的計劃。”
“還沒想好,先休息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我買點食材,讓你好好補一補。”
……
她們在聊著。
慕慕沒有即刻去找工作,而是按照婆婆的意思,在這邊休息一段時間。
就在她休息的時候,婆婆被洪玉如約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