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應該家住在明家附近,他認識明藍。”
明蓁想了想,還是將發現石老人之前不時在明宅外窺視的事情說出,柳桐之本來放鬆的表情一下子認真起來。
“和明藍有關?”柳桐之重複道。
“明藍的行蹤你探查到了嗎?對了,別又將這件案子栽在明藍頭上好嗎?”明蓁對於官方沒有完全給明藍洗清嫌疑一事,有些不滿。
柳桐之頭痛不已。
他在辦公室站起來走動,眉頭緊凝:
“就算我相信明藍不是兇手,可證據上還是並不充分,特別是,明藍到底是不是被控制也難說......”
理智上,他透過種種分析和上次隔著空間的感應。
判斷出明藍本人應該不是那種窮兇極惡之徒。
可是。
明藍那種不受控制的情況,也很明顯,柳桐之也不得不懷疑,他之前找到的至寶其實有問題......
這方面的情況,他之前也大概和明蓁提過兩句。
希望能找到明藍的行蹤。
“其實,現在有你在,明藍就算收穫再珍稀的至寶,也沒有之前那麼麻煩,事實上之前他只要及時上報......”
“之前他要是及時上報,可能至寶就另有主人了!”
明蓁嗤笑。
柳桐之嘆息:
“也不能這樣說,如果他真的與那寶物有緣,契合極高,只要願意接受聯盟的一些預支合同,那件寶物的使用權也肯定是他的!”
明蓁不太舒服的就是這一點。
“這是明藍的機緣!憑什麼還得將評定選擇權交給別人?”
柳桐之無奈極了,還是耐心解釋:
“因為他進入的地方預先制定的分配權就是如此!那並不是全開放的可開發異世!”
“進入前,所有人都要簽訂契約。”
“他確實擁有那件寶物的部分價值權。
從法律上說,卻並不擁有寶物的全權,必須要他簽訂一些合法的預支合同,將那部分價值補上,東西才算是他本人的!”
明蓁抓住最後一點:“補足了價值,這東西就算是他的,別人不能強搶了?”
這指的是,法律上。
柳桐之微微一笑,這本就是他想提醒明蓁的。
“當然,這是需要他本人來辦理的,不過,身為家族子弟,家主也是有權代為辦理......”
“所以你幫我登記了宗禮院?”
明蓁問。
“不錯!不過,這也看你自己,這件寶物......說真的,就算只是初步預估的價值也極為高昂......”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