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人都繃不住了。
《那個女孩》的影評下。
“我去!!!我朋友跟我一定要堅持看到最後那幾分鐘。現在我的淚腺都快爆炸了,現在擦鼻涕的紙用了兩包,鼻子都給我擤痛了,不行,勞資要提刀了!!!”
“這音樂放再最後簡直是最明智的選擇!!!我宣佈,《那個女孩》因此直接封神!”
“我看誰不去看《那個女孩》!!!不過事前先給大家提個醒,電影情節大概看一遍就行了,情節不重要,重要的是片尾曲的情緒渲染,太棒了!”
“瀉藥,人在醫院,醫生問我為什麼抑鬱了,我說我聽了《後來》順帶看了一下《那個女孩》,醫生不相信,於是他去看了,他也抑鬱了,我現在正在安慰他。”
無數專業的影評人去看過之後哭得稀里嘩啦。
嘰裡呱啦說了一大堆,不外乎都是在說這部電影故事只能算是勉強及格,但因為有了個後來這首歌當作片尾曲,所以質量才能直線上升!
“說實話,這個配樂做的是真的用心,只不過作詞人沒有見過啊,歌手倒是有點眼熟,好像是嘉世的那個新人王來著。”
“塵?你們有見過這個人嗎?這人太厲害了,居然能做出這麼符合劇情的詞!”
所謂的塵,自然就是林塵作為作詞人的馬甲了。
特殊合同方面,張茵將其寄來,內容上說保底年薪是五十萬,一年內強制性要求做五首歌詞就行,效期是一年,期間違約只需要賠償一百萬元整。
比起其他人的霸王條款合同,林塵這已經好很多了。
而且別看一百萬好像對現在的林塵很多,可要知道嗎,以他的才華來說,隨便做一首歌詞都不只是一百萬這麼點吧?
所以這份合同可以說是非常良心的!
而當張茵親眼看著林塵簽下合同後,她激動得一陣手舞足蹈,當場就打電話開除了王路詳。
“林塵,這樣一來,我們公司就有正當理由推送你的十年和後來兩首歌了!!!你火了!!!”
另外一邊。
《那個女孩》劇組看到網上對電影的風評極佳,在某瓣上的評分達到9.0的高分!
全劇組的人都很是欣喜!
要知道,這才是電影剛剛上映的時候啊!
等這股風潮再蔓延個幾天,這不得要殺瘋啦?
“誒不對,怎麼大家都在誇咱們的配樂?咱們的配樂有這麼好聽嗎?”
“的確是挺好聽的,我聽了。”
“而且大家都說是這首配樂才拉高了我們電影的質量……”
“算了,不管那麼多了,總之大火就是勝利!”
“沒錯,咱們還得找個機會認識一下那個作詞人大佬啊!謝謝別人!”
“此言有理!”
……
接下來的一週,《那個女孩》熱潮都未能停下來。
某扣音樂的首頁推薦,赫然就是後來!
就連林塵上課,都會被學生提問如何評價後來這首歌。
林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