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眾人已經等得有些焦急,卻沒有任何人不耐煩。
畢竟陳東昇已經離家十年,誰都想看看這個陳家天驕,現在成長到什麼樣子。
陳立與他們不同,現在到了飯點,該吃飯了,這是七天來養成的習慣。
在臨近的攤前,買了碗麵條,蹲回涼棚的角落裡,陳立大口的吃起來。
一點也不避違陳家那些東字輩丟來的鄙夷目。
就在日頭髮紅,快要落下來的時候,城外的難民們突然騷動起來,議論聲大得城內都聽得一清二楚。陳立往日頭方向看去,那裡出現了一個小黑點,十分扎眼。
他知道,自己要等的人來了。
不緊不慢的吃完碗裡剩下的幾根麵條,將碗送給攤主,他拿了盤蛇槍,橫刀立馬站在大街中人還未至,話已先行。
這首欲說還休的詩句唱得人心中百轉千回黑點慢慢飛進,原來是一把劍託著一個邋遢道人在飛行。
本來御空飛行給人的第一感官就是神仙,可邋遢道人卻破壞了人們心中高大的形象。
落地,託著道人的劍自行回到劍鞘中。
道人落地後,濃重的酒臭味頓時瀰漫開多遠,讓街上的行人都捂著自己的鼻子逃竄。
就連陳立離得那麼遠,都能聞到濃重的味道。
道人衣衫襤褸,一身道袍滿是油汙的,已經看不出原來是什麼顏色。
解下腰間的葫蘆,將裝在裡面的東西喝了一大口,沒猜錯的話,應該是酒。
他喝得很急,酒水順著蓄了很多年的大鬍鬚滴下,臨了,用袖口揩掉鬍鬚上的酒水,甩了甩亂糟糟的頭髮,大聲道:“好酒!”
接著又看向陳家眾人站的地方,瘋巔著大笑道:“好多瘋子,你們長得真可怕,都不像人。”
潘迎鳳看到道人,苦笑道:“東昇我兒,在外苦了你了,快隨為娘回家洗洗,換身衣裳,醒醒酒。”
說著,她就要上前去拉陳東昇的手,可陳東昇卻不領情,一甩手,搖搖晃晃的退後幾步,含糊道:“你是誰,我不認識你,我跟你說,離我遠點,不然別怪道爺的劍不留情。”
誰能認出來這是陳家天驕,陳東昇,三十來歲,正值而立的年紀,卻是個酒鬼,穿得更像是個叫花子。
陳家東字輩的人下巴都快掉在地上,這哪還是當初越州城裡意氣風發的天驕。
若不是潘迎鳳上前招呼,他們都不敢這點讓陳立也很好奇,陳東昇出走時,他年紀尚小,只記得他每次來找母親,都是喝得爛醉如泥。
可也不像現在這般,活脫脫一個叫花子
。陳東昇甩開潘迎鳳,越過陳家眾人,邊走邊自言自語道:“道爺這次返鄉是為了祭奠故人,對!故人。”
看到陳東昇搖搖晃晃的樣子,潘迎鳳心疼得緊,趕忙追上去。
卻不想陳東昇突然拔出鞘中長劍,斬向潘迎鳳腳下
巨大的劍芒從劍上斬出,在他和陳家眾人中間劃出一道劍痕。
現在的陳東昇哪還有先前落魄的樣子,凌厲的眼神直剌人的心神,光是看他站在那裡,就讓人眼睛生疼。
“我不認識你們,最好不要跟來,不然我的劍真的會殺死人。”
說完話,陳東昇又搖搖晃晃的往前走,陳家和字輩的人和老太爺看到這幅場景,只能頻頻搖頭。
陳東昇走得不快,用了挺多時間才走到陳立身前。
這時,陳立動了,盤蛇槍猛的向前剌出,抵在了陳東昇的咽喉上。
“陳東昇,你可還記得我。”陳立雙目通紅,看樣子,恨不得活吞了眼前的人。
落在後面的陳家眾人都緊張的向前踏出一步,潘迎鳳和陳和第更是臉色蒼白,差點衝上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