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等他給我打電話,哪怕是一條簡訊。於是我每天不停的刷簡訊,刷通話記錄,一次次的翻閱過去的通訊。當初他那麼的愛我,我們隔了一年多才見的面,他還對我戀戀不忘,於是我就心軟同意了,對我說早安,對我說晚安,問我吃過了沒有,問我今天過的怎麼樣。他比章誠溫柔,比他成熟,比他更照顧我,他讓我慢慢去愛上了他,慢慢去融化我,可是最後的結果卻跟過去一樣。為什麼我們會這樣?
我每天都在等著他,過了一個禮拜,七天,168小時,10080分鐘,604800秒,我等了那麼久,但是沒有等到。我先受不了了,於是瘋狂的給他打了無數個電話,他都沒有接,我想起了許久未用的MSN,於是又登上去,發給他的訊息,他也始終未回覆。
“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是你先追求我的!”
“沙野,你對不起我!你跟他們一樣都背叛了我!”
隔了十幾分鍾後,MSN終於響了一下,緊接著他的電話終於打了電話過來。
“為什麼現在才接?”
“我在忙,你知道的,我很忙。”
“你是不是有新歡了?”
“恩。”
“她是誰?”
“我在東京的大學同學,她很優秀。”
“是嗎?”
“Hua,最近還好嗎?”
“一點都不好。”我說,“真沒有意思,我準備回家繼承家裡的企業了,你要不要來中國發展?”
“開什麼玩笑,我要去開會了,你手好了沒,注意休息。”
“等一下!”
“還有什麼事情嗎?”沙野有些不耐煩。
“我……”
“以後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MSN也不要再發了,我女朋友會介意的。”
“要是我不同意呢?”
“那我只好換掉電話號碼了。現在用MSN的人越來越少了,我也不打算再用了。”
我在電話裡沉默,再也說不出話來,驕傲讓我率先掛掉了電話。我的目光往上移,看見了電腦裡,沙野在MSN上發來的:“不要再來煩我了,我們已經結束了,不是嗎?是你說的分手。”
我在電腦前掩面哭泣,手已經拆線了,可是那條醜陋的疤痕像條長蟲一樣被縫在我的手腕上,我甚至不忍心看它。
我衝出了家門,布魯克斯在院子門口看見我,笑著衝我打招呼。我從他身旁極速跑過,一邊跑一邊哭。披著許久未剪的頭髮,我忘了自己跑過了幾條街道,總之在這錯綜複雜的法拉盛,在墨西哥人、非洲人的目光下,一路往法拉盛公園跑。布魯克斯看出了我的不對勁,一直在身後追著我,而幾個街口的紅綠燈,他追掉了我。
我終於跑到了法拉盛公園,這是一個夏天,烈日當空,大汗淋漓,渾身汗漬,我大喊、大叫,像個精神錯亂的瘋子,然後跳進了法拉盛公園的那個湖裡。
我是個生命的懦夫,不配得到愛,也不想再得到愛。
這是我第二次尋求死亡。
但再一次失敗了。
據布魯克斯所說,我是被路人救起送進了醫院。肺部嚴重進水,在ICU昏迷了兩天才轉入普通病房。當意識漸漸清醒後,我的大腦中就自動的閃現出了那天MSN裡的那句話。男人總是把感情當做一場風花雪月,所以每次在感情中,受傷最多的永遠都是女性。
我想死,我拒絕治療,拒絕注射藥水,護士為了完成換藥給我注射了一針麻醉劑,讓我昏睡了過去。因為我的抵抗,加上入院觀察,醫生又給我開了兩盒治療抑鬱症的藥,他說當我覺得自己溺水時就吃白色的藥丸,反之則吃紫色的藥丸。這是我第一次知道“抑鬱症”這個詞,我從來沒覺得這是個病,可醫生說如果我感到每天都不開心,那就是抑鬱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