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和P2P網貸兩個概念一出,氛圍有些不同了。
張部長臉色一變,沉聲道:“這兩者和民間非法集資有何區別?”
馬昀沒說話,李東接話道:“最根本的區別,在於監管問題!”
“誰來監管?”
“政府,央行,平臺,企業,聯合監管!
當然,重點是,提高門檻!
不是每家企業都有這個實力去搭建這個平臺的,也不是任何企業都能做的。
提高門檻,重點監管,不能放任,政府監督,可以有效避免一些風控問題。”
既然已經說開了,李東也不怕說的更開一點。
民間集資,那是非法的,而P2P是合法的。
但是,P2P被黑成狗,主要問題還是門檻太低。
是個人就能做,不管你是人是狗,你只要搭建了平臺就有人相信,這點不得不說是政府和推動網際網路金融產業的企業失策。
沒有做好宣傳,沒有做好把控,也沒有做到監管責任。
如果在這個行業新興之時,就做到嚴格把控,就不會出現日後那種情況。
如果做好大規模宣傳工作,僅有幾家企業能獲得這個資格,也不會讓P2P騙局氾濫。
正因為沒有做好這些,才讓網際網路金融體系遭受重創,很長一段時間,眾人只知道支付寶、餘額寶,而不知道其他網際網路金融業務。
如果真的監管好了,還會出現日後亂七八糟的騙局以及高利貸從線下轉到線上嗎?
還會出現那種裸貸影片,大學生家破人亡的事嗎?
這些,都是監管不力的表現,真要嚴格打擊,不會出現這種事的。
這一點,政府有責任,但是,推動網際網路金融體系前行的巨頭企業也有責任!
阿里,實際上也是有責任的。
也許有人會說,這和企業無關,企業無法進行監管,也顧不上別人。
可實際上,以當時阿里的實力,和政府進行強烈建議,提高門檻,這些事是有很大可能避免的。
李東如今作為首創者之一,他不能讓自己揹負這個罵名。
所以加大監管力度,這是必須的,提高門檻,甚至只讓自己一家進場,那就最好不過了。
起碼相對而言,遠方這邊還有幾分底氣。
後世,幾乎所有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都沒有實體支撐,這其實是個很大的弊端。
一旦出現風險,他們抵抗能力很弱,稍有風吹草動,捲鋪蓋跑路那是常事。
而類似於遠方這種有千億實體規模產業的集團來做這種事,除非真的無路可走了,要不然,攜款跑路不存在。
當然,也不能說完全沒風險。
可風險始終是存在的,遠方將這個風險能壓到最低。
李東說著補充一句道:“門檻的標準,最好是有實業支撐,規模還不能太小。
沒有實業支撐,一旦遇到類似於如今的金融危機,企業很難保證資金安全。
當然,這筆資金實際上也到不了企業自身賬戶,這就是政府監管了。
但是,門檻標準必須要高,我說實業支撐的目的,其實不是怕資金問題,主要是怕企業沒有限制,到時候不可控。
有大規模實業在這,跑都跑不了,不像有些企業,拿著幾臺電腦就能做這些,國內國外一樣做。”
馬昀臉色漆黑,MMP的,故意針對老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