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在人們發現了大量的兔子後,NPC已經徹底被人遺忘了。
對於一個新手來講:有怪可以砍,有經驗可以拿,這就足夠了。
我也選擇了第一時間衝過去殺兔子練級。在衝過去的時候,我順手把那張破爛的兔子皮扔進了包內。
恭喜您得到兔皮。
啊,原來這還算是一件物品。我也沒多想,因為——有上萬只兔子等著我去撕殺。
一轉眼我已經衝到了兔群中,揮起我的小刀就砍。
刷,刷刷刷,刷。一串鮮紅的數字冒了出來。
16327
經驗值5獲得。
哈哈,這樣下去我只需要再殺18只兔子就能升第一級了。我很有成就感的看著經驗槽內剛冒出個頭的經驗嘿嘿的傻笑。
旁邊傳來了更狂野的笑聲。
我扭頭一看原來是那個巨斧矮人。他大笑到:“砍一隻兔子居然要五刀,哈哈哈哈。”
他邊說,邊順手一斧頭砍在一隻從他身邊跳過兔子身上。
一個鮮紅的數字冒了出來。
33
兔子毫無反抗的被秒殺!
不是吧!這麼暴力!
我開始懷疑自己選錯了角色。
不過我心理立刻恢復了平衡,因為我又看到了那個拿著小木棍的侏儒,他正費勁的追著一個兔子邊跑邊敲,就像一個小和尚敲著木魚。1111一連串數字從兔子頭上冒了出來。
矮人也發現了,我們對視了一眼,同時仰天狂笑。
矮人費勁九牛二虎之力殺掉兔子後跑到我們面前,氣憤的說道:“你們笑什麼?侏儒力量減辦,初期難混,等我轉職魔法師以後,咱們比比看誰殺怪快!”
矮人停止了大笑,對他說道:“看來你也是個會玩遊戲的人啊,我將來要轉職戰士,以後要多多照顧啊。我叫巨斧,你好。”
他還真敢起這名字。
侏儒也高興起來:“我叫魔迪,一看你就懂遊戲。我們組隊練吧,前期你帶我,後期我帶你。”
兩個人高高興興的互相加了好友,組了隊。
熟讀攻略、深知遊戲前期組隊重要性的我在一旁急忙喊道:“還有我呢!我!我叫原來,也算上我一個!”
兩個人打量著我,侏儒說道:“你別說話!我猜一猜!!!看你剛才跑的那麼快,你一定是全敏加點,以後要轉類似刺客之類的職業,對吧!”
我才不想當刺客,何況如果當刺客的話,精靈族的優勢要好的多。
但為了不得罪剛認識的朋友,我乾咳了兩聲:“呵呵,侏儒果然聰明。”
其實,在我心底永遠忘記不了那個夢。
我,要做一名騎士!
還有那個長髮飄飄的女孩,你在哪裡?
原來!別發呆了,趕緊打怪!
啊,來了來了!我從幻想中清醒過來,高高興興的和我的隊友展開了對兔子的屠殺。
所謂團結就是力量,組隊的效率果然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