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爸老媽來拘留所看姜思宇。
他們的表情很平和,沒有半點責備姜思宇的意思。
而姜思宇的心裡卻老內疚了,他感覺他非常對不起老爸老媽,又給他們惹麻煩了。
老爸可能看出了姜思宇內疚的樣子,於是便安慰他說,人生多經歷一些挫折是好事。
老爸還說,他這一輩子基本上沒有觸碰過法律的邊緣,特別是年輕的時候,一想到違規和犯法就緊張,好像是違規和犯法就是天大的事了。
其實呀,在人的一生中,很難避免做違規的事情,特別是生意人,犯法也可能是家常便飯。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很多商人都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靠著敢於進入別人不敢進入的灰色地帶發的財。
老爸說,姜思宇在有了這個經歷之後,就會對法律有了更具體的認識。
的確,在姜思宇進去之後才發現,原來法律並不是鐵板一塊,也是可以靈活掌握和變通的,甚至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當然,也可能是小事變大。比如他這次進來,就是小事變大的典範。
第三天,趙經理竟然也來看姜思宇了,這讓姜思宇感到有些意外。
趙經理裝作很誠懇的樣子對姜思宇說,他找了很多關係,本來是要給姜思宇判半年的,趙經理花了很多錢,才改判為五天。因為打掉牙了屬於輕傷,是可以判刑了。
姜思宇實在是對趙經理的無恥嘴臉厭惡透頂了,甚至他連假裝客氣客氣的耐心都沒有了,他很不耐煩地敷衍了趙經理幾句,就把趙經理打發走了。
姜思宇感覺趙經理抵抗羞恥的能力,簡直讓他感到三觀盡毀。
五天倒是不長,每天除了刷廁所、掃地之外,大部分時間都是看電視,內容主要是普法教育方面的。
你別說,這還是姜思宇有生以來第一次對法律有了真實的認識和感受。
再結合同房的幾個難兄難弟的案例,他感覺,他的法律水平一下子提高了一大截。
他心想,如果按照老爸對知識的分類,法律知識應該屬於社會知識的一部分。
他覺得以後學了什麼知識,都得按照老爸給他講的對知識的分類法進行歸類。這樣才能讓他的知識體系變得更有條理。
回到家後,他便把這前前後後的經過,對老爸老媽詳詳細細地說了一遍。
老爸說,姜思宇這次可能又是被趙經理栽贓陷害了。
趙經理可能在派出所有關係,也許是臨時託人找的關係,就把這個罪狀栽贓到了他身上了。
姜思宇其實也是這麼想的,因為他怎麼也想不起來,他在那天的打鬥中打過任何人的面部。
這個趙經理實在是太壞了,姜思宇恨得咬牙切齒,真恨不得趙經理哪天自己走路掉溝裡摔死算了。
他估計,那天趙經理召集大家在他媽家吃飯,目的就是為了跟鄰居打架。可能他家裡的親戚都明白那頓飯的目的,只有他一個傻逼矇在鼓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