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出來驅散濃霧的時候,顧老三正在河邊挖坑。
看著被某人平放在坑邊的母狼屍體,王平終於想起來,那句“前有流水,背靠大山”的描述是在哪看的了。這特麼分明是一處傳說中的風水寶地麼。
一想到自己和某人就在這“寶地”上睡了一晚,某獾就覺得身上涼颼颼的。
吃不吃狼肉,王平倒無所謂。但是某獾的肚子很不爽,從剛才開始就罵罵咧咧的,就算吃著牛肉乾都不消停。
帳篷已經被顧老三收了起來,火堆裡也添了新柴。同時某人還用工兵剷剷了一鏟子火炭,扣在車下,烘烤著發動機的位置。
也虧了那頭母狼,顧老三準備挖坑的時候,才想起自己還帶了把摺疊的工兵鏟。
就在王平身邊不遠的位置,那隻小狼崽,依舊毫無反應的蜷在毯子裡。一點生氣也無。
要按王平的想法,既然都決定了要把那條母狼安葬,莫不如把這小狼崽子也扔坑裡去,也省的人家母子分離。
可惜顧老三此時帶著一股子執拗,就連直播間的網友們都覺得,這小狼怕是活不過來了,他還是不信邪,非說能緩過來。
為了讓自己的決定更具說服力,這貨還給大家舉例子。說在老家村裡,有一年冬天特別冷。結果村裡一戶人家的狗子夜裡下了崽,主人家不知道。等到天亮,小狗都僵硬了。主人家把小狗挪到屋子裡用被子蓋住,最後真的救活過來。
故事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不過王平估計,就以盛家塢那幫村民的話癆屬性,等傳到顧老三的耳朵裡,都不知道是經過幾次改編的版本了。
因為混著各種石頭的原因,顧老三的挖坑進度很是緩慢。想著一時半會兒都出發不了,王平乾脆回到車裡,拿出自己放在儀表板下的平板電腦。
大致計算了一下距離,王平估計,還需要大概兩天的時間,才能靠近任務簡報上標出的金雕王的大致活動範圍。
“也不知道盧克他們到哪裡了。畢竟是專業選手,肯定比顧老三的速度快吧……”某獾暗暗想著。
在山谷的另一側,50公里外有一座縣城。名字極具特色,藏語意為“光明”,但音譯的名字卻叫“尼瑪”。
此時就在尼瑪縣的招待所門口,一輛改裝的悍馬停在這裡。隨著司機按了兩下喇叭,過了一會兒,一個身穿藍色衝鋒衣,帶著墨鏡的女子,拎著一個帆布包,還揹著一個類似琴匣的大盒子,從招待所的大門裡走出。
女子的身材看起來有些臃腫,同時拎著包的步伐有些亂,似乎很吃力。等到拉開後側的車門,車裡就有人伸手,接過了女子的包。
坐進車裡,把背後的盒子扔在後座上方,女子摘下墨鏡,露出後面的面孔。
雙眼皮,略顯蒼白的膚色,臉上帶著一些雀斑,嘴唇略顯得有些厚。雖說談不上多醜,但也絕不顯得好看。當然,車裡坐著的幾人,卻是不敢在臉上露出任何嫌棄的表情的。
“袁小姐,二子報告說,已經有兩撥人進了野馬灘了,我們是不是也快點?”副駕駛上,一個維族面孔的男子回身說道。
不過看似維族面孔,但男子嘴裡說的卻是英語。
“怎麼?你很著急?”女子面無表情的瞥過一眼,清冷的聲音,讓車內的幾人神色都是一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