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C:“其他哥哥應該是想的吧,你們看他們賬號發的都是當年的共同舞臺,可是周星瀾那就……”
粉絲D:“哎,哪怕表達一下不捨的心情也好啊,搞得現在別人說星瀾哥哥我都沒理由反駁!太憋屈了!”
粉絲E:“要不然你粉轉路人吧,跟我一起粉陳諾哥哥!”
粉絲D:“我呸!其他人還湊合,這個陳諾絕對不可能!”
粉絲E:“為什麼!我家哥哥哪裡不好了?”
粉絲D:“他算什麼,居然說我星瀾哥哥抄襲?我哥出道就是以音樂才子聞名的!抄襲他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十八線?”
粉絲E:“餵你怎麼說話呢!陳諾哥哥那首歌多好聽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這樣我翻臉了啊!而且,什麼叫名不見經傳?誰是十八線啊?陳諾哥哥馬上就要簽約晶瓦了!”
粉絲D:“什麼?真的假的?”
粉絲E:“當然是真的!我們粉絲群裡都傳遍了!還有小道訊息說很有可能陳諾哥哥就是代替周星瀾的!”
接下來的爭吵蓮卿就沒再聽了,她忙拿出不久前收繳來的手機,開機。
群裡果然在討論陳諾加入晶瓦娛樂的事情。
還特意放了好幾個禮花慶祝。
蓮卿奇怪的摸了摸下巴:原劇情裡好像沒這一段啊?
【統,是我看漏了嗎?】
系統查詢資料後表示:【是曾經有這麼個人,寫了首似是而非的歌蹭過熱度,但是沒那麼重要。】
解惑之後,她再度看了眼群訊息,恰好有人發了個陳諾直播的片段。
大概有人問到了那首備受爭議的歌。
陳諾就唱了幾句,還十分肯定的說:“這首歌是我有天在公園看春櫻的時候生出的靈感,歌詞裡描寫的也是大家都知道的那條櫻花大道,講述的是我小時候曾經邂逅的初戀的故事……”
講的有板有眼,但蓮卿覺得,他唱的沒周星瀾唱的好聽。
哦對了,原劇情裡周星瀾原本的合約期到了之後,他很快就直接續約了,還籤的十年長約。
而且,對比之下,原本那個周星瀾的作品似乎更多?
想不明白就先不想了,蓮卿去簽到打卡後,果然聽說公司有吸收陳諾的打算。
嘖,真不爽。
最近周星瀾的工作不多,看樣子,公司是想借著減少曝光冷卻他。
既然解約勢在必行,晶瓦娛樂並不打算給自己培養個對手出來。
幾乎每天都有被取消的工作,不過看周星瀾的樣子,好像其實無所謂。
日子就這麼一天天過的時候,蓮卿也又開了幾次手機。
手機這種東西,沒什麼特殊情況是不會有專業人士特意搞什麼定位尋找的,打幾次電話沒人接也就自認倒黴了。
手機的主人很明顯家境不錯,有那功夫,不如重買一個,反正各大榜單她早就爛熟於心。
看這臺機子上的賬號一個個下線就知道了。
小丫頭還挺謹慎,賬號密碼一個個都改了。
不過蓮卿本身也對她的賬號或者餘額不感興趣,她只是將一些重要證據儲存了下來,全都留到電腦裡了。
差不多確定這玩意兒對她沒什麼用處了之後,蓮卿抽空把它丟到了周星瀾小區的安保室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