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這些人最冤的就是這個女孩子和那個中正少年了。
周圍其他的顏家子弟都是因為曾經得罪過莫明,所以才來賠禮道歉的。
可是這倆人不一樣,這倆人一個是奔著顏傾城想來跟莫明搭關係的,另一個……呵呵,純粹就是閒著沒事兒路過打醬油的……
說白了,這倆人就是自己挖了個坑把自己埋裡面了!
這倆人和周圍那些三流子弟不一樣,他們本來就是各有目的,那個中正少年倒還好,本來就是想跟莫明搭關係,送點禮倒也沒啥,可是那個少女就不一樣了,她一開始只是混在這群三流子弟裡面。
結果,她都沒反應過來,就看到這些三流子弟一個個的都跟個神經病似的哭著求著莫明收他們的錢。
還別說,這幫三流子弟一開始的時候是真心地希望莫明能收他們的錢。
因為他們之前都曾得罪過“莫明”,而且,其中有不少人還當眾羞辱毆打過“莫明”。
這些人裡最輕的也都是當著好多人的面,說了一些讓“莫明”十分難堪的話,反正這裡面基本上都不是什麼善茬兒。
這些事兒,往小了說,那是一幫孩子不懂事瞎胡鬧,可若是往大了說,那就是一個尊嚴問題了!
等於說是他們這些人曾經都踐踏了莫明的尊嚴!
如果莫明一直都是一個同齡人中的吊車尾,一直都是那個不學無術的小紈絝,這沒什麼,一是因為以前的“莫明”懦弱不堪,根本不敢報復!二是因為弱者其實是沒有尊嚴的!
這話其實說的有點兒難聽,但現實就是這樣。
人人都有尊嚴,但那只是就個人而言,這就像一個大學畢業生,剛走入社會,進入一個崗位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是一個有尊嚴的人,上司的那種輕視與訓斥是對自己的侮辱。
可是事實上,在上司眼裡,這個人其實根本就沒有尊嚴可言!
為什麼?
因為在上司面前,這個人就是一個弱者!
凌虐你的尊嚴又怎麼樣?
凌虐你,你能報復我麼?剛報復我,你是不是不想幹了?
有本事你特麼就去辭職啊!
這年頭工作有多難找,你特麼敢辭職嗎?你特麼只要今天辭職,保證你不出兩個月就會後悔辭職!
再說了,你辭職了,損失的是你,跟我有什麼關係?
所以說,弱者的尊嚴,在別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一個子兒都不值!
這很殘酷嗎?
的確,這很殘酷,但這又不殘酷!
說殘酷,那是對這個人而已,可是對於這個社會來說,這根本不算什麼。
你進了一家企業,如果你在上面有人,就算是經理在你面前也得點頭哈腰,對你禮讓有加,不敢多得罪你。
可是如果你沒有任何背景,呵呵,你自求多福吧……
現實就是這樣,社會就是這樣!
當現實對一個人殘酷的時候,那叫殘酷,可是當現實對所有人殘酷的時候,那就不叫殘酷了,那就叫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