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逼,是一個概念,並不是特指某一件事。
或者,也可以說一種性質,一種類似於屬性的歸類劃分。
比如說“炫富”,炫富這件事就是炫富,不會變成其他的事,但是這件事的性質是在“裝逼”!
就是如果給炫富這件事情進行一個歸類劃分的話,那就應該劃歸在“裝逼事件”這個類別裡面,又或者要給炫富這件事情打上一個標籤的話,那就應該給他打上一個“裝逼”的標籤。
這就是一個概念,並不特指什麼,就像莫明現在這樣,以折磨別人為樂,讓其他人難過來取悅自己,這其實也是一種“裝逼”!
但是,就像莫明之前說的那樣,裝逼這件事並不是說裝就裝的。
如何才能裝好一個逼,這是每一個裝逼者都要思考的問題!
裝逼數量不在於多,但一定要裝好質量!
莫明認為,裝逼一定不能連續不斷的裝。
就像一個平日裡吃慣了山野粗糧的人,如果你突然帶他去一家大酒店吃些精緻的食物,他一定會將之當作山珍海味。
但是,如果是一個吃喝不愁,家境優越,一輩子吃喝都屬高階的人,哪怕你帶他去吃滿漢全席,他也沒唱不出那種驚豔味道。
這就是一個疲勞作用。
因為後者的舌頭、鼻子、眼睛、心態都已經對那些山珍海味審美疲勞了,他吃慣了那些美味,所以即便你拿出更加美味的菜色,他頂多只是覺得味道不錯,但絕對不會有那種初見的驚豔。
裝逼就是這個道理,要給觀眾,以及被裝逼的人一個緩和期,要讓他的心態放鬆下來,等到他將你上一次裝逼的事情都快遺忘的時候,你就可以宰……不對,是繼續裝他的逼了!
裝逼是為了啥?
那不就是為了“爽”嗎?
人這輩子求的是個啥?
不就是個“快樂”嗎?
這合在一起就是“爽快”!
裝逼最忌諱的就是一直裝,而最最忌諱的就是一直裝一個逼!
就像莫明現在這樣,翻來覆去就那麼幾句話,可能一開始,人家還鬱悶得想要吐血,可是等到人家逐漸熟悉你的套路,接受這事實之後,他們就沒那感覺了。
然後莫明也就不爽了……
為啥這些顏家子弟都不再聽莫明在那叨逼叨了?
就是因為他們已經接受了現實,已經看穿了莫明的這個套路,就算你再說下去,也不過就是“我看到你們XXXX,我就很開心”……
噁心倒是挺噁心人的,但是鬱悶嘛,倒是在逐漸消解……
這話,你莫明一次兩次的,還想再來第三次,糊弄鬼去吧!
結果就是,這些顏家子弟再也不聽莫明說話了,全都專心致志地開始擬定字據。
本來這些顏家子弟被莫明剝削了一波又一波,心裡還對莫明抱有老大的成見,一個個立字據的時候都心不甘情不願,拉著一張黑臉,就好像莫明欠了他們幾百萬塊錢似的。
但是,現在好了,一個個的全特麼都專注無比,寫張字據都特麼跟高考寫作文似的,恨不得能拿出最好的文學水平,舉最好的例子,寫最好的字。
你現在要讓他們不要立字據,他們都不樂意!
這辦事效率,一下子就竄上去了!
其實,莫明也挺無語的,這一個個的都有病咋的?
讓他們立字據,送錢,還這麼專注……
莫明說這些話純粹就是為了噁心這些人,哪兒想到竟然還有意外收穫……
但是,還別說,自己以前咋就沒發現這麼好的方法呢?
要是自己能早點發現這方法,那肯定早就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