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這些人的反應還真有點兒出乎了莫明的預料了。
他也沒想到這些人的反應這麼大,本來在他的預計中,這幫小子就算是對自己不滿,也不敢吱聲,頂多就是在心裡對自己發發火,是絕對不敢說出來的。
但是,現實是,人家還就說出來了!
人家還就頂撞他了!
人家還就毫不掩飾地表達自己的不滿了!
咋說呢……
有一個詞兒是叫“法不責眾”,莫明覺得這些人可能就是這麼想的,覺得自己一個個的全都一起跳出來起鬨,這樣自己就不好意思折騰他們。
呵呵,對不起,“不好意思”這種事在老子這是不存在的!
莫明怕個毛,大不了大家來打一架,你們能打過老子,老子就不要你們的錢!
當然,這是莫明以前的脾氣。
現在不行,莫明覺得自己必須得保持紳士風度,因為他知道,這些人都只是賠禮大軍的先頭部隊,後續賠禮的人多得是,自己得表現得寬容、大度一些,不能讓別人覺得自己喜歡強迫、壓迫啥啥的!
只有這樣,後面那些真正得罪過自己的人才會更加樂意於來給自己賠禮。
更不用說,這畢竟是在自己家裡,自己也不能總是強人所難不是……
強扭的瓜不甜,說來說去,錢這種事兒還是得對方自願才行!
於是,莫明沉思了兩秒,道:
“那這樣吧,今天這禮我不收了,剛才借錢的各位把你們手裡的錢都還回去吧,剛才借的錢什麼十二倍、十三倍的啥啥的全都作廢吧!”
說完,莫明就搖搖頭,準備收拾東西回家了。
窩草,一看這場面,那些之前“留了一手”的人當時就慌了:
“莫明哥你別走啊!”
“莫明兄弟,有事好商量,有事好商量,你可千萬別走啊!”
“對啊,對啊,不就是一點利息嗎,咱們可以再商量商量!”
……
這,這特麼不是在開玩笑呢嗎?
這折騰了半天,你說走人就走人?
你特麼走了不要緊,他們這“生意”還做不做了?
這些家族子弟雖然在這場“賺錢風波”中賺得盆滿缽滿,甚至於掙到了許多人一輩子都沒敢想的錢財。
但是家族子弟就是家族子弟,他們深深地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夠在這場風波中賺得那麼多錢財,那完全是因為有莫明的高壓逼迫!
就莫明這樣收禮,那就是腰包再深的人也扛不住啊,遲早有腰包被榨乾的一天。
這樣一來,他們這些人的機會就來了。
但是,注意是“但是”!
如果莫明今天不收這個禮了,那周圍那些人還有借錢的必要嗎?
沒有了吧?!
何況,莫明剛才說了,那什麼十二倍、十三倍的欠款全部作廢,那等於說他們之前的合同也全都作廢……
其實,按照道理來說,字據、合同這種東西一旦雙方簽過名,那就等於是就此生效,除非交易雙方達成共識,否則是無法單方面作廢的。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人家都說籤合同立字據要慎之又慎的原因,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是沒有後悔藥吃的。
但是,莫明不一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