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被一個十四歲的孩子這麼接二連三地戲耍都會覺得鬱悶,更何況,這裡大多數都是些差不多年紀的少年呢?
有人說,男人的熱血都體現在三十歲。
莫明覺得這種說法不對,他覺得應該體現在十四到十八歲之間,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有父母的庇護,無憂無慮,對於這個世界並沒有完全的認知,所以天不怕地不怕,遇到什麼事兒都會毫無忌憚地發洩。
這就是所謂的“初生牛犢不怕虎”。
而三十歲的男人就不一樣了,這個年紀的人已經算得上一個真正的成年人了,對於世界有了相當的認知,不可能像小孩子一樣一言不合就熱血上湧,脾氣爆發。
更何況,十四五歲的男孩子,正是青春叛逆期,稍微受到點鼓動,就開始中二起來了,所以莫明覺得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才是真正的熱血蓬勃的時期。
或者,也可以說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是自尊心最強,脾氣最大的時期。
誰特麼願意閒著沒事兒被一個同齡人戲耍?
接連被一個自己以前瞧不起的外姓子弟戲弄,要說他們心裡沒有一點點負面情緒,那也是騙人的假話。
但是,有負面情緒又能怎麼樣?
心裡不滿又怎麼樣?
感覺不爽又能怎麼樣?
他們敢在莫明面前說一個“不”字嗎?
不敢!
以前或許……不對,以前是肯定敢!
因為,以前這些人就沒把莫明放在眼裡,在過去相當漫長的一段時間裡,“莫明”就是一個弱雞、菜逼、廢柴、拖油瓶……
在他們看來,這姓莫的也就是跟了他爹一起來他們顏家吃軟飯的,名義上是顏凝雪的幼子,說得好聽點兒,那是顏家的外姓子弟,那要是說的難聽點兒,呵呵,那可不就是他們隨意欺負的物件嗎?
若說起來,要是過去的“莫明”稍微硬氣一點,他們也不敢亂來,打不過也無所謂,大不了回去告訴顏凝雪!
顏凝雪這位後媽這麼疼他,難道會坐視不理?
其實小孩子就是這樣,很多時候小孩子打架是不願意去告訴父母的,他們寧願自己被人打,或者自己去花費代價去找別的小混混兒、小地痞來幫忙,也不願意讓父母來幫忙。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要臉,他們覺得找父母打架丟人。
呵呵,莫明就覺得這種思想很蠢!
你找別人來打架,難道就不丟臉嗎?難道你找別人來打架的時候,不是哭著喊著去求人的嗎?
又或者說是覺得找其他小混混兒來,會顯得自己很牛逼?
你可以找小混混兒打別人,難道別人就不能找小混混來打你?
就這麼你來我往,最後看誰叫來的人多?
真是幼稚!
莫明就不會這樣幹,你特麼敢碰老子一下,老子現在就回家告訴我媽!
咋的,不服啊?
不服你也可以去告訴你媽呀!
你媽要是比我媽更牛逼,算我輸!
你找小混混打別人,別人也可能找更多的小混混來打你,但是找老媽就不一樣了!
你特麼有本事把你老媽喊來,你看你老媽在我老媽面前打誰?
顏凝雪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