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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教化 (1 / 2)

對於一位開拓者而言,發現新的土地後正常的處理方法有三種。

第一種是隱瞞,這種情況往往出現在發現的土地隱藏著某些秘密,能帶來極大的好處,所以為了避免官方按照開拓者協議分潤以及一些貪婪的目光,一些開拓者會隱瞞它的存在。

這麼做的好處是能夠獨享這片土地的一切,但壞處則是這片土地在官方登記中是無主土地,一旦被其他人發現後控制權會直接易主。

開拓者可以選擇幹掉其他發現者或者搶在第二個發現者上報前提前申報,但前者只要做了就會直接變通緝犯,而後者的時機非常難以把握,因此都不太實用。

所以迄今為止這麼做的人非常少,往往只是針對於那些可移動但數量不多的不可再生珍貴資源時才會用這種高風險的辦法。

第二種土地處理方法是佔據發現的土地並作為自己的開拓領地開發,讓整個地區文明化,像梁恩開拓北海道就是這種處理辦法。

選擇這種方法的話不如第一種方式獲得的利益大,開拓地需要向朝廷繳納稅收,同時在一些地方要配合朝廷的行動並滿足朝廷提出的一些要求。

但這麼做也不是沒好處的,除了能夠受到朝廷保護確保開拓領傳承以外,還能在很多時候獲得朝廷的支援,比如各種廉價物資,官方組織的移民以及爆發衝突後可以向朝廷搖人。

這些支援會大大加快開拓的速度,同時儘可能減小開拓的風險。

當然,各種支援並不是免費的,除了少數特殊情況以外,開拓者需要按照動用支援的情況向朝廷支付相對應的費用。

好在這也不是單向的,如果朝廷需要動用開拓地的資源和人手時,在大部分情況下同樣需要支付相對應的代價才可以,並不能要求開拓者打白工。

比如之前動用了梁恩麾下的民兵炮兵,那麼朝廷就會允許梁恩他們獲取相應的戰利品,同時承擔軍隊調動的交通與補給費用。

至於第三種方法就是單純的上報朝廷新發現地的資訊,如果朝廷能夠確認是首次發現的話,朝廷會根據資訊一次性的獎勵一些東西或者這片新發現地的一些特權。

雖然聽上去這樣做獲得的收益不如前兩者,但仍然有不少人選擇這種方向,尤其是在面對過於龐大的發現地面積或敵人很多的情況時會這麼選擇。

因為這兩種情況都很難開拓,所以與其佔領後因為無法完成開拓工作被朝廷低價徵收,還不如直接上繳朝廷獲得的利益大。

同時一些關鍵地點朝廷是不允許開拓者佔據的,比如像之前佔領的馬六甲就是這樣的地方,這類地區發現後開拓者只能換賞賜,而不能開拓。

所以現在面對夏威夷群島的情況時梁恩就選擇了第三種方案,因為這個群島既有原住民數量極多,不好同化,同樣也是戰略要地。

不過為了日後換取賞賜時能獲得更多的賞賜,梁恩從之前的神國空間出去後也做了不少工作,比如調停群島部落的衝突,再比如蒐集農作物。

作為當年試圖北上開拓新城邦的城邦殘部,他們在離開故鄉城邦的時候自然帶上了大量植物的種子為未來的開拓做準備。

而當他們因為意外來到夏威夷群島之後,本地與故鄉相似的環境讓他們種下了那些種子,並在數十年的時間中在島上成規模的種植。

現在島上有著玉米,番茄,番薯,辣椒,馬鈴薯,花生,向日葵,可可,南瓜,菜豆,菠蘿,番石榴,腰果,番木瓜和陸地棉等一系列美洲特產的植物,還有不少火雞。

這些都被梁恩成規模的塞進了自己的那個現在能夠隨身攜帶的洞天之中,並圍著整個空間中央的那個巨大的湖泊開始了種植與養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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