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春來與父母一年見不了兩次面,大太太在任時,就准許他們兩口子,每年春節,從遙遠的南都趕著孫府的馬車到登州來與女兒一起過節,如今一直是這樣。
臘月二十六,老兩口終於到了,與春來見面,一家三口自然是喜歡的不行。
他們沉浸在見面的喜悅中.
大奶奶什麼事也不要春來幹,準她一天假,幫她爹孃收拾一間屋子住下,跟她爹孃說說話。
春來閒著,孫連誠卻忙壞了。
這幾日,除了安排這樣那樣的事,他還得盤算自己跟春來這事。
春來曾經跟他說,有什麼事情,託人跟她爹孃說。
雖然當時春來很生氣,但是女孩子生氣,不一定是真的生氣,這個孫連誠懂。
再說春來說出這樣的話,已經是丫鬟能說的最大極限的話了。
她已經明確告訴孫連誠了。
那麼什麼事非得要託人跟她爹孃說?難道直接說不行麼?
只有婚姻!只要婚事是自己做不了主的!
在春來走了之後,孫連誠高興的拳頭砸在手心上,一個人在那裡傻樂!
傻樂過後,他就覺得,這個事拖不得,自己都有二十幾天沒碰女人了,那天晚上天黑,好不容易抱到春來,可是心裡一緊張,兩個的身體又趕忙分開。
這要是春來不同意的話,他還抱著,春來一哭,事情就大了。
孫連誠雖然喝了酒,可心裡還是有譜的,他跟了大爺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在大爺那裡,學會做事要穩妥,不可魯莽!
那麼接下來,孫連誠就得託人去說,跟春來的爹孃說。
託誰呢?
孫連誠就想,不管託誰,這個事,得先跟大爺說。大爺說成,那不管託誰,百分之百地成,春來爹孃敢剝大爺的面子?他們能有這個膽?
話又說回來,孫連誠小夥子還是挺不錯的,有個做了多年管家的爹,家裡日子好過,有一個大院,十二間房子。
要不是娶了花姐,春來爹孃趕著趟要把春來送給孫連誠,孫連誠他爹都未必同意。
誰不想娶一個主子跟前的紅人?
即便不是花姐,也輪不到春來,春來在大太太那裡就不得勢。
要是得勢的話,她的表弟的事情,也不至於這般難開口,也不至於拖到現在。
不說花姐在三太太那裡能辦成所有事了,就是鈴鐺,要是說自己有個表弟,想進孫府,她都不需要求老太太,她只要跟孫連誠他爹說,這事就成了。
誰還沒點眼色?要是他們不答應,鈴鐺求到老太太或者太太們那裡,事情不但辦成了,管家還不落好,甚至遭主子抱怨一頓也說不上!
能做到管家這任上,連這點事理都看不透,那他還能配做孫府的管家嗎?!對自家人如此,那他還怎麼掌握對外人的分寸?!
閒話少續,還是來看看孫連誠怎麼跟大爺說這個事情吧。
孫連誠去見了大爺,就笑道:“叔,侄兒有件事,想請叔給我做主!”
大爺孫孝文就坐在桌子邊,拿開茶蓋喝了一口,問道:“啥事啊?”
孫連誠就看了眼屋裡跟著大爺的小子,那小子有眼色,主動退出去了。
孫連誠就上前一步,用手遮住嘴,附在大爺的耳邊小聲道:“叔,我看上個人,不知使得不使得?”
“嗯?”大爺聽了這話,笑了,他轉過頭,問孫連誠道:“你小子又看上誰了?”
一個又字,就說明孫連誠之前說過這方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