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樣的落差讓年僅五歲的我很難過,比當時我知曉了“我娘”並不喜歡我還難過。
我又想著,是不是因為她不瞭解我,才會對我這樣。
我想,我應該給她一個瞭解我的機會。
畢竟,她娘可是搶走“我娘”的東西,我都不怪她,她怎麼的也不能討厭我才是。
一直到七歲,那時候我努力了兩年來希望她瞭解我,然後不討厭我。
可是兩年的時間我不僅成功讓她討厭我,還更加厭惡我……
我雖然難過,但總想著只要我堅持下去,總能讓我瞭解我,對我沒有偏見。
只是那個時候的我卻不知道,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機會……
在我堅持了三年之後,我才知道,從來都不是她娘是搶走“我娘”的東西,而是“我娘”搶走了她孃的東西。
不僅如此,還害得她娘纏綿病榻,幾乎消香玉隕……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就不再主動出現在她面前。
因為沒有資格。
只是……
從前雖然她厭惡我,但我還是能見到她。
而如今,連見都不能見了。
我實在很想她呢。
當然那個時候,我也還不知道我對她的心思到底是什麼樣子的心思。
後來,大約我十歲的時候,我知道了為何那個女人會不喜歡我,因為我本來就不是她的孩子。
而我的親孃為了銀兩,將剛剛出生的我賣了。
我值五十兩金子呢。
我以為我多少還是會難過,畢竟就算她不喜歡我,我還是將她當做我娘,但沒有……
不僅不難過,反而還鬆了一口氣。
當時我的第一反應竟然是,幸虧她不是我的親孃。
那時候我也還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會有這樣的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