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志和餘思曼先回了一趟酒店,將帶來的行李整理好,再迅速辦好退房離開。
還好現在大部分的酒店支援手機退訂,不用在樓下的前臺排隊半天,不一會兒就已經離開了酒店。
另一邊的陳龍向父親做彙報,他帶人找了一大圈,都沒發現林小志。
“爸!那個混蛋還把阮興邦救走了!”
陳龍看著不爭氣的四個保鏢,被他身邊跟著的人用巴掌從昏迷狀態抽醒。
知道闖了大禍的四人低著頭不說話。
陳萬山大怒,手上的茶杯直接砸到地上。
“我要他死!”
陳龍道:“林小志和那個女人都離開了,已經不再這裡。”
陳萬山連忙派人去回花都的高速路口堵著。
他們雖然給自己臉上貼金,說自己是花都的本地人。
實際上他們不過是在花都的郊外買了一棟別墅罷了。
這還是距離市區足有七八個小時車程的郊外,與其說是花都的郊外,不如說是隔壁市的郊外更加妥當。
畢竟哪怕回到隔壁市,也不用開上兩個小時。
如果讓兩人回到了花都,再想抓住那就很麻煩了。
花都是大佬雲集的城市,並不是陳家父子這種能量可以插手的。
“必須把他給我帶回來!”
陳龍聞言道:“那我去抓阮興邦吧。”
陳萬山卻冷笑一聲道:“不用。”
他心裡已經有了計較。
餘思曼想要直接開車上高速,卻被林小志阻止。
“我們走鄉道。”
平時那些農村小道速度極慢,通了高速公路之後,除了大貨車幾乎沒什麼人走。
但也是因為如此才是人思維中的盲區,現在比起快點回去,更重要還是安全。
餘思曼聽林小志這麼講,也覺得有道理,兩人乾脆輪換開車,保持著全程能做到的最快速度,為了防止疲勞駕駛,兩人相互輪換來也方便許多。
這兩人的反其道而行之,果然讓陳萬山派來的人撲了個空。
在高速路口等了整整十個小時,卻沒有看到目標的車輛。
不過也是這種情況,才讓幾人開了竅,難道是走了其他路。
而餘思曼而林小志並沒有一直這麼走下去,到了中途一半的時候,林小志也想到自己的車子已經被盯上了,索性停在路邊。
他們要攔別人的私家車,換車走高速也更加保險,來追蹤的人裡肯定更加註意車子,而不是注意人,不然整個高速車來車往,他們要攔下多少輛車才行?
即使兩人停下的位置是個小鄉鎮的路旁,這邊卻沒有花都那樣繁華的車子川流不息的景象,寥寥幾輛車子駛過,餘思曼靠著車子搖頭。
“車子也太少了。”
但是林小志依然沉住氣,他們現在早點離開並不是好主意,與其追求速度,還不如再等一會兒。
過了大約半小時,兩人這才遇到一輛奧迪,司機是女的,詫異一對年輕男女怎麼在路邊攔車。
“車子壞了,人生地不熟的,只能攔車先回家了。”
當然真實的理由不可能跟人說,林小志敷衍幾句,坐上車。
女司機人還不錯,讓兩人都上來了。
林小志點頭道謝,正要摸出身上的錢包,拿些辛苦費給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