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志離開了法院過後,就來打通了餘思曼的電話。
很快餘思曼便開著車,帶林小志去了拍賣會。
這次的拍賣會在花都一家五星級酒店舉行,以半拍賣,半宴會的形式來進行,來參加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貴。
林小志進來之後,看見那擺放在桌子上任意品嚐的各種美酒佳餚,頓時有種劉姥姥進大觀園的感覺。
感嘆自己以前真是沒有見過世面。
“小志,你沒吃飯,先吃點東西,我過去和幾個老朋友打聲招呼,等會拍賣會開始了我叫你。”
“沒事的,思曼姐,你去忙你的吧!”
林小志點了點頭,表示餘思曼不用管他。
看見餘思曼去跟幾個舉止優雅的貴婦聊天以後,略顯無聊的林小志,走到了餐桌前,學著旁邊的人切了一小塊披薩放進自己的盤子裡面。
隨後又取了幾個精緻的小點心。
正當他準備回去的時候,後面卻傳來了一個驚訝的聲音。
“林小志?是林小志嗎?”
林小志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一想到這裡還有熟人,心裡還有點欣喜。
可是回過頭來看見那個人後,臉上的笑容頓時就僵住了。
原來叫他名字的人,竟然是林小志以前的一個老同學李明。
只不過這個李明在讀書的時候就和當初那個張強是一丘之貉,一直都瞧不起家境貧寒的林小志。
甚至還經常冷言冷語地嘲諷他。
所以此時林小志看見是李明的時候,心裡非但不高興,甚至還有些厭惡。
“我剛才還以為自己看錯了,原來真的是你。你這麼窮還敢來這種地方?是趁人不注意,混吃混喝的吧?”
這李明說起話來,根本就口無遮攔,把對他人的侮辱當成了幽默,實在是愚蠢至極。
林小志自尊心本來就強,況且他來這裡還是受到了餘思曼的邀請,根本不是像李明所說的那樣,窮到跑來這裡混吃混喝。
“你都能來,我為什麼不能?不會說話就閉上嘴,沒人當你是啞巴!”
林小志毫不示弱地開口懟道。
李明聽到林小志這樣反駁他,不僅不生氣,反而笑了起來。
拍著林小志的肩膀,指著胸口上掛著的一個牌子說道:“看見這牌子上寫著什麼了嗎?主管!我家裡可是拖了許多關係才讓我當上這個位置的,你說我能不能進來?”
在李明看來靠著自己家裡關係上位,不僅不覺得有些羞愧,反而是一件極其自豪的事情。
林小志想看個白痴一樣的看了李明一眼,開啟了李明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端著東西準備離開。
林小志根本就懶得搭理李明,因為他知道,像李明這種人,你但凡給他一個梯子他就能順著往上面爬。
你要是敢跟他搭話,他就敢把自己祖宗十八代雞毛蒜皮的‘光榮事蹟’給你講個遍。
就在這時去另一邊聊完天的餘思曼剛好走了過來,笑著對林小志說道:“找了你半天,還以為你走了呢!走吧,我們過去坐一會兒,拍賣會馬上就要開始了。”
餘思曼說完,輕輕挽起林小志的胳膊,像個女朋友似的依偎在林小志的身旁。
那李明見到像林小志這樣的屌絲,居然會有如此極品,宛若仙女一樣的女朋友,心裡面頓時升起一團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