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再去問問我媽媽。”
格霏霏拒絕樊瑟曦的請求:“你給你媽媽打了兩次電話。你的媽媽都是一樣的回答。你就算當面問你媽媽,結果也是一樣。既然你媽媽是清白的。那我也證明我的清白。所以,我決定報警。”
要是不答應格霏霏,格霏霏有可能不會再給樊瑟曦車和錢。
樊瑟曦沒有選擇,只得同意格霏霏的意見。
“行。”
格霏霏打電話報警,說丟了幾十萬的首飾。
很快,兩個警察到來。
格霏霏把事情大概向兩個,警,察,說了一遍。
警察做完筆錄,就隨著樊瑟曦去見樊瑟曦媽媽。
格霏霏律師表示格霏霏:“要是樊瑟曦媽媽藏了真首飾呢?”
“再說吧。”格霏霏請律師跟著首飾的事情。
格霏霏律師急速離開。
格霏霏媽媽懊惱。
“霏霏。樊瑟曦拿首飾來時,我就應該叫醒你。”
事情已經這樣,格霏霏媽媽身上有傷,作為女兒的格霏霏也不想責備媽媽。
“這事不關你的事。是別人要做局。那我們就看看誰的膽子這麼大。”
格霏霏媽媽越想越後悔。
“我就不該嫁給你爸爸。你姥姥勸過我。那時我就沒聽。我以為我會過得很好。我更沒想到我會連累你。”
懊悔沒有任何意義。
格霏霏也不想把自己心情弄得很差:“媽。這事你也是受害者。你就別往自己身上攬了。”
格霏霏媽媽除了嘆氣,她也沒有更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