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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Beat-itⅡ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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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整個美國或者說整個世界都處在一個過渡的階段。

戰爭、反戰、垮掉的一代,色彩斑斕的波西米亞髮帶和鮮豔靚麗的格子襯衫,懶懶散散的黑人藍調音樂,讓人迷醉的杜松子酒,加上NBA電視轉播那泛著油光同時色調昏暗的畫面,構成了美國人對於七十年代的記憶。

而到了八十年代,整個世界似乎一下子從那種灰暗晦澀的色調中解脫了出來,瞬間明亮了起來。

ET開始掀起關於外星人電影的狂潮,英國則和阿根廷在南大西洋打了一場不像戰爭的戰爭,羅納德·里根從刺殺中恢復,開始帶領美國冷戰中扭轉冷戰中的頹勢,奧利維婭·約翰的《p》排在了音樂專輯銷量榜的榜首。

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一切都在意味著這將是美國曆史上的一個黃金時代,包括NBA。

大鳥伯德和魔術師約翰遜在1979的入主,瞬間改變了NBA在不斷下滑的頹勢,這對創造NCAA歷史收視率冠軍的偉大對手,將他們的偉大對抗帶到了NBA,並將拯救整個聯盟。

三年的時間,兩個人已經各自獲得了兩個和一個總冠軍,一個最佳新秀和兩個總決賽MVP,帶領湖人和凱爾特人這兩隻傳統強隊走向復興。

同時,其他豪強也不甘落伍,其中最具震動性的大新聞就是1982年的常規賽MVP摩西·馬龍,入主超級強隊,東部衛冕冠軍費城76人。

NBA的黃金時代已經拉開大幕。

而此時,穿越時光三十年,漂洋過海來到這片土地的中國人,甘國陽,正經歷著他短短的籃球生涯中最黑暗的時刻。

現在已經是1982年的11月底,時值深秋,加州已經不再溫暖,而甘國陽則在UCLA的籃球隊進入了寒冬。

在進入UCLA後的將近三個月時間裡,他發現自己始終沒有辦法融入這個學校,也沒有辦法融入這支籃球隊。

UCLA對他而言太大了,每次訓練他都要走很遠的路,才能從宿舍到達體育館。

這裡的學習課程也異常密集和艱深,甘國陽不畏懼學習,但畢竟他不是學習狂人,更何況他有著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他要打籃球。

可是,在籃球隊他同樣沒有歸屬感,哪怕他已經在無數次訓練中表現出了自己出色的天賦和技術,以及常人難以企及的籃球智商。

甘國陽是賈巴爾在這些年回到UCLA打球,唯一被誇獎過的球員,其他球員甚至連得到他的批評都不值得。

因為法瑪爾教練不喜歡甘國陽,不喜歡這個刺頭,不喜歡這個總和他作對,總愛開一些低俗玩笑的黃面板——他覺得這些笑話一點都不好笑。

而甘國陽也不喜歡這個總板著臉,拉長了鼻子和眼角好像章魚哥一樣的教練;

法瑪爾覺得甘國陽沒有紀律觀念,不懂得尊重前輩,是個仗著天賦總喜歡亂出風頭的毛頭小子。

甘國陽則認為法瑪爾行事古板不懂變通,總是喜歡以身份壓人,不喜歡採納球員們的意見,最最重要的是,不認可自己的天賦和努力。

世界上有些人便是如此,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卻彷彿存在於不同的世界裡。

同樣是一個腦袋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可就是尿不到一個壺裡面。

不僅僅教練如此,甘國陽覺得其他隊友也是這樣,尤其是一隊的那些老隊員,在他們看來資歷是按照誰先進球隊來排的,無論你多麼的厲害,新人都要給老隊員買盒飯。

甘國陽是唯一一個沒有給老球員買過盒飯的。

在UCLA的大學生活遠沒有甘國陽想像地那麼美好,甚至可能就是地獄,而這地獄中唯一的天使就是王撫西…對了還有甘國輝和陳星這兩個小鬼。

只有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甘國陽才能感受到一些溫暖,才會沒有那麼多的煩惱。

現在的他,分外懷念在舊金山,在帕羅奧圖,在維京人的日子;他想念迪彭布洛克,想念威廉姆斯,想念維吉斯,想念貝爾曼。

1982年11月30號,星期二,甘國陽在上完了瑜伽課之後回到了宿舍。

他發現錢莫斯這個傢伙又不在,按照這段時間和錢莫斯的相處來看,十有八九是跑到什麼地方去泡妞了。

錢莫斯的父親在洛杉磯有好幾個倉庫公司,是一個有錢的富商,所以錢莫斯也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女朋友幾乎是一星期一換。

那天開學在宿舍和他幹好事的女生,就是他來學校的第一天釣到的,竟然是UCLA籃球隊的拉拉隊隊員。

不過除了好色愛玩之外,錢莫斯倒還是沒有什麼惡習,為人也還不錯,特別是他很喜歡音樂,總是會買許多音樂磁帶回來和甘國陽一起分享,這讓甘國陽感到相當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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