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滿是臭水的下水道里鑽了一兩個小時,然後為了避開明悅區的災難,幾人一合計,打算直接從下水道離開,遇到沒路的地方,就直接打洞,反正,以他們的武力,打洞什麼的,沒什麼困難。
就拿暴徒那貨來說,兩手拆樓劈磚,那是灑灑水了。
於是,暴徒便成了第一任地鼠。
因為他的褲子在進下水道的時候給拉扯掉了,所以只能掛著小褲衩,在前面挖。
只是,因為暴徒這個性格有點小悶騷,這褲衩居然是——咳咳——女的比較喜歡穿的那種露rou多的小丁字,再加上他體格壯碩,於是,從後面乍看過去,就像是沒穿了一般!
好在,下水道淤泥夠黑,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倒也覺得沒多大的事。
經過剛開始的一些難為情後,漸漸地也就習慣了!
這一挖,就挖了好幾天。
四人在地底也分不清東南西北,只大概感覺應該出了明悅區,於是就決定往上挖,不曾想,越挖越不對勁,怎麼挖了很久都沒有到頭?
卻不知道,他們此刻已經挖到了麟浮山底下,往上挖自然挖不到頭啊,於是便又往邊上挖,這一來二去,又兜了十來天,眼看著終於看到點曙光了,卻被一個人給砸落回去。
然後,就成了現在這副模樣。
這其中的酸楚,實在是不為外人道也。
要不是幾人也算是佼佼者,換個人來,都在半路嗝屁了。
好在,這個神眾打扮的傢伙似乎能分清方向,否則,暴徒絕對不會再想進行挖洞的大業。
想他堂堂神會神使,又不是學打洞的,居然要幹這種事!實在是丟人丟盡了!
不過,誰叫他地位最低呢!
原本想唬一下新來的,讓他打洞,但是新來的攤了攤手,用兩隻手在泥層上刮啊刮,颳了半天,不過蹭下來兩層泥沙。
就這效率,他們老死在這都不一定能出的去!
沒法子,只能親自上了。
於是,暴徒鑽出水面,撅著屁股,兩隻手插入泥層中,掀起了一堆堆碎石和泥土。
卻不知道,後面的四人在他擺好姿勢的那一刻,齊刷刷地捂住了臉!
卻是暴徒在水裡泡了這麼一會,原本覆蓋在屁股上的泥層已經脫落的七七八八,於是,那個白花花的地方頓時又一覽無餘了!
只是,他猶自未覺,依舊奮力地打洞,不多時,就漸漸地隨著洞口的加深,消失在了幾人的視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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