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同黃思瑤和黃思雅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共進午餐。
“目前這情形真是醜陋,太可惜了。”黃思雅說。
“我能從中得到不少樂趣呢。”李光輔說。
“我覺得在你們都能結婚之前應該避免有孩子。”
“可老天爺卻讓我們過早地有了。”他說。
“我認為這跟老天爺沒關係。當然了,黃思瑤有足夠的錢養活你們兩個,可這情形讓人受不了。”
“可您用不著受什麼吧?”他問。
“如果你經濟條件好一些……”
“或者我乾脆是在動物園的籠子裡……”
大家都不說話了。
“我認為,”黃思雅說,“她最好讓另一個不相干的男人當共同被告,而你則完全脫離干係。”
“可我覺得我要敢作敢為……”
“我指的是離婚訴訟過程。”
他不解地盯著她。
黃思瑤還沒敢對他提讓杜萬成介入的事。
“我聽不大懂。”他說。
“我們有個朋友,他很可能同意當共同被告,這樣你的名字就不必出現了。”黃思雅說。
“你說的是個男人嗎?”
“那當然了!”
“可她沒跟其他男人……?”說著他不解地看著黃思瑤。
“不,不!”她趕緊說,“只是一個老朋友,很簡單的關係,沒有愛情。”
“既然如此,那傢伙為什麼還要承擔罪名?他沒從你這裡得到什麼好處?”
“有些男人是有騎士精神的,他們並不只想從女人那裡得到什麼。”黃思雅說。
“我倒要見識見識,那人是誰?”
“是一位知名的導演。”
“杜萬成!”他脫口而出,因為黃思瑤對他說起過杜萬成,“可你們怎麼把禍嫁給他呢?”
“他們可以一同住在某個旅館裡,或者黃思瑤甚至可以住在他的公寓裡。”
“可我覺得這是小題大做,還得不償失。”他說。
“你有什麼別的辦法嗎?”黃思雅說,“如果你的名字被提及,你跟你妻子就離不成婚了,那個人看上去就很難對付。”
“沒轍!”他陰鬱地說。
大家好久都說不出話來。
然後他說:“我們可以一走了之。”
“可黃思瑤走不成,”黃思雅說,“張海飛名氣太大了。”
這話讓大家都洩了氣。
“這世界就這樣。你們如果想一起生活但不遭到迫害,就得結婚。要結婚,你們兩個人就都得先離婚才行。你們倆打算怎麼辦呢?”
他沉默了很久才問:“你能幫我們什麼?”
“我們得看杜萬成同不同意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出現,然後我們必須要讓張海飛與黃思瑤離婚。你必須著手你離婚的事,而且你們倆得分開,直到都自由了再見面。”
“聽上去像個瘋人院。”
“也許是吧!還有,世界上的人會把你們當瘋子,或許比那還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