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看她,突然咧嘴笑了,說:“她把值錢的東西都拉走了,就留下了這東西沒拿。”
“那你為什麼留著它,是因為傷感嗎?”
“不,我從來都不看它,幾乎都意識不到它掛在那兒,我們一來到這座房子時就掛上去了。”
“那你為什麼不燒了它?”她問。
他又轉過頭去看看那大照片。照片鑲在一個塗了金粉的棕色框裡,模樣頗為不雅。照片上的李光輔鬍鬚颳得乾乾淨淨,目光敏銳,還是個稚嫩的小青年兒,穿著西服,不像是專業婚紗照,也許那個時候還不流行呢。他身邊那個剛毅的年輕女人身材有點臃腫,捲髮蓬鬆,身穿一件寬鬆的緞面外套。
“這主意聽上去不錯,對嗎?”他說。
他脫了靴子,換上拖鞋,站到椅子上,摘下了那幅照片,淡綠色的牆紙上露出一大塊淺色印子來。
“沒必要撣上面的土了。”說著他把相框靠在牆上。
隨後他到洗滌間去拿來錘子和鉗子。他坐回原地,撕掉相框背面的紙,拔去固定背面襯板的秋皮釘兒。他幹起活來總是立即投入,專心致志。
他很快就把釘子都拔了出來,取出背面的襯板,然後又取出貼在硬白紙板上的放大照片。他發噱地看著那照片說:
“我那時就這樣,像個小學教師,她也是這樣,像個悍婦。一個學究兒,一個悍婦!”
“給我看看!”黃思瑤說。
他看上去真是面容整潔,整個兒乾乾淨淨的一個人,是二十年前那種臉面修得乾乾淨淨的小夥子。但即使在照片上,他的目光也是機警不馴的。而那女人也並非那麼蠻橫,儘管她下顎很重,但容貌還算有動人之處的。
“這種東西可留不得,”黃思瑤說,“就不該留!壓根不該照!”
他在膝蓋上把照片撕開,弄碎後扔進火裡。
“弄不好會把火給悶滅了。”他說。
然後他小心地收拾起玻璃和襯板,把它們拿上樓。那鏡框讓他幾錘子就砸碎了,弄得石膏粉末亂濺。砸完了,他把垃圾收拾起來端進了洗滌間。
“明天再燒那些東西,”他說,“上面有太多的石膏。”
掃乾淨了地面,他坐了下來。
“你愛過你妻子嗎?”她問。
“愛?”他問,“你愛過張老闆嗎?”
但黃思瑤不理會他的話,堅持問他:“可是你關心她?”
“關心?”他笑笑。
“也許你現在都關心她呢。”她說。
“我?”他睜大了眼睛,“哦,不,一想到她我就無法忍受。”他沉靜地說。
“為什麼?”
他只是搖搖頭,不作答。
“那你為什麼不離婚呢?否則她總有一天會回來找你。”黃思瑤說。
他目光敏銳地看看她,說:“她不會跟我同在一里以內的。她恨我比我恨她還厲害呢。”
“她會回來找你的,不信拉倒。”
“她絕不會的。我們之間早完了!看見她我就噁心。”
“可你還會看見她的。你們的分居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對嗎?”
“是的。”
“那不得了,她會回來,你得接受她。”
他凝視著黃思瑤,然後奇怪地使勁兒搖頭,道:“你說得也許對。我回這地方來就夠愚蠢的。可我那時正沒出路,總得找個地方。一個男人四處漂泊,簡直就像個敗家子兒。不過你說得對,我得離婚,離了就算了了。我恨透了那些法庭和法官什麼的,可我得硬著頭皮對付他們。我是得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