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體人從土臺靠牆的角落裡搬出一個麻袋,裡面都是些從廢墟撿來的物品,從中找出一套舊衣服,一件棉褂子。他們儲存了很多從遇難者身上扒下的不算太破爛的遺衣,或者從倒塌的布莊裡翻出的布料子,以備需要時改制成自身能穿的,單袖側盤扣,單褲筒高繫腰的衣服。
但被他們取過東西的遇難者屍體,都會被他們入土安葬。以前酥餅老爺爺還在的時候,就一直跟他們說,將他送進土裡,在他的墳頭前哭,這才是報了恩。於是他們懂得了,把死人埋進土裡,是一件很好的事。
“謝謝。”
張家寶拿著衣服去一處熱泉裡泡了個澡,搓去全身泥殼,從頭髮到鼻孔到腳趾甲都洗得乾乾淨淨。洗好之後換上衣裳,一件半袖的麻布上衣,一件棉褂子,一條棉褲。成人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顯得鬆垮垮的,不過褲腳內縫緊踝皮筋,倒不會拖地,只是很久沒穿衣服了,小丁丁被褲襠磨得有點不舒服。
沐浴淨,換了新衣,張家寶來到火山錐頂部,一番沉心凝神之後,將三枚寶錢往上拋。落下來形成的三角形,銳角中線剛好指向了落日,於是他記住了,往西邊走,就能找到師父。
當天晚上睡覺,張家寶把土臺對面的柴禾挪開,鋪了一些乾草就地而眠。火堆滅掉,聽到連體人窸窸窣窣解身上的衣服,很長時間才弄好,心想當連體人真是受苦。
張家寶很久沒有睡過安穩覺了,在地下世界的最後幾天幾乎沒合過眼。一覺睡到陽光穿進樹枝門的縫隙,刺得眼皮底下紅通通的才醒來。蘇起景麗早就起來了,張家寶在火山坑的一處高溫熱泉找到他們。他們早上去森林裡端了一窩鳥蛋,此時正用一個帶鉤子的樹枝底盤盛著,放到泉水裡面煮,這口泉水的溫度是火山坑裡面最高的。
張家寶回洞穴裡將昨天吃剩的兔肉也拿到熱泉裡涮了一下,三人就在泉邊解決早飯。鳥蛋應該是某種松鴉下的,比雞蛋略小,有七個,蘇起景麗各吃兩個,給了張家寶三個。
吃完之後,張家寶說他要去找師父,問他們如何打算。蘇起景麗欣然表示願意同行,在荒山野嶺呆了太久,他們渴望見見外面的世界。不過要先收拾一下東西。
鹿皮,睡覺暖和,是要帶的;火鐮子和燧石,生火用的,也要帶;還有一把生鏽的剪子,一把砍柴的鐮刀,一團麻繩,一把割肉的小刀,兩套衣服,也帶上。
景麗想把鐵鍋也帶上,蘇起拗不過,隨她了。鹿皮疊好,小刀、剪子和鐮刀夾在裡面;火鐮子、燧石、麻繩、兩套衣服放鍋裡,兩團差不多大小的物品塞進麻袋,加起來可能有五六十斤重。他們不需要用手提,往中間的肩膀一放,夾在兩個頭頸中間,麻袋口紮起來往連臂一纏就能上路。
最後把作為武器的兩根大棒骨拿上,他們說這是一頭雄性角鹿的大腿骨。問張家寶需要什麼當武器,要不要把鐮刀給他。張家寶覺得還是長棍趁手,用鐮刀砍了一根勻稱的硬木拿在手上。
搞定一切,三人將石頭堆起來,封住洞穴門口,往西邊森林而去。
蘇起景麗告訴張家寶,吃人怪不喜歡硫磺的味道,離這座火山越近,就越少出沒;但同樣的,離火山越遠,遇到吃人怪的機率就越大。張家寶問他們,為什麼七八歲時就能在森林中獨自生存。他們說,他們的力氣從小就比同齡人大,到七歲的時候已經能和成年人搬同樣重的東西了。
他們的父母中可能有狼妖的血脈,九歲那年,兩人在森林裡遇到一頭老虎,景麗過於害怕,臉向前凸長,嘴巴變成了狼嘴。那頭老虎見到之後垂著尾巴走了。十一歲那年,在捕一頭公鹿時,蘇起也因為興奮第一次變出了狼嘴,咬穿了那頭鹿的喉管。作為紀念,取了它的兩條大腿骨作為武器保留至今。
十三歲時,蘇起景麗在打獵時跑得離火山太遠,遇到一對成熟(完全泯滅人性)的吃人怪。兩人打得很吃力,被激發得都長出了狼頭,最終將兩隻吃人怪殺死。期間也被它們抓咬出很多傷口,不知是因為常年泡硫磺溫泉的原因,還是體內狼妖血脈的緣故,他們沒有被同化。
現在當他們透過某種方式比如戰鬥,使體內熱血逐漸沸騰的時候,他們倆都可以變出狼頭,但身體的其餘部位暫時還不能發生變化。
狼妖的血脈,讓他們身體上大部分地方都長了獸毛,一直以來備受歧視。血脈可能不純,導致它們連體雙生,如怪物般,妖族不要,人族不認。但若是沒有這血脈,他們也活不到今天。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故事,張家寶心想,相比於他們,自己這十來年已經過得很幸福了。那痛失愛子的爹孃現在肯定很不幸福吧?他打定主意,一定要儘快找到師父,然後跨過深淵,回家。
森林裡的味道很清新,樹長得很密,頭頂上太陽落下的光斑像一顆顆鑽石,各種鳥叫聲讓人心情很愉悅。張家寶起了玩心,提議賽跑。蘇起景麗沒說好,卻突然跑了起來。
“耍賴!”
張家寶指著他們後背大叫,撒腿就追。但他兩條腿跑不過三條腿,耐力也不如,沒跑多久便氣喘吁吁。
“等等!”蘇起景麗忽然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