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老光棍都五十來歲的才重新回到了村裡,回來後第一件事就是蓋房子,還是大別墅。後來村裡人還聽說在城裡看到領導看到老光棍都點頭哈腰的,這時大家才反應過來,老光棍原來這麼多年混得這麼好,起碼人家口袋肯定是錢的。
於是,聽說老光棍想老來找個伴後,這身體的父母就動了心思,這時沒人去想這身體那時僅僅才七歲整,他們要的僅僅只是錢。
可他們不知道,這一切都只是老光棍設下的局。
老光棍是掙了點錢,可他的大部分錢都花在了蓋別墅上,身上剩下的也僅是留下了他和這身體幾年內夠用的錢。
至於什麼領導看到他都要點頭哈腰什麼的,全是他請朋友一起演的一齣戲,目的為的就是這身體的原主人。
這身體的原主人是老光棍好友的孫女,老光棍的好友一家為了找這個被人偷走的女孩,全家幾乎幾年都奔在全國各地。
他的老友就在一次聽說有個孩子疑似他孫女時立刻趕了過去,結果半路發生了車禍,當場人就沒了。
這身體的親生父親先是失去了女兒,又失去父親,再加他本來身體不好又到處奔波將身體拖得越來越糟,這一下刺激得沒緩過氣來,也跟著去了。
這身體的母親因為接二連三的不幸,終於。。。瘋了。
家破人亡,真正的家破人亡。
老光棍是在聽說村裡有戶人家在孩子丟失的那年剛好買了個女孩,他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滿買通了村裡人悄悄的弄來了這身體的頭髮然後和瘋母親鑑定,這才確定天下間有時事情就是能這般的巧,有些你費盡了心力全國各地到處跑著要找的人,其實就在眼前。
可。。。
這身體原主的家已經被那些該原地爆炸的人販子給毀了。
總不能孩子找回來交給她的瘋母親吧?
老光棍一想,反正自己到這年紀都是一個人過,也不準備找個伴什麼的,不如索性就他自己養了,如果孩子會孝順,也許將來還有人養老什麼的,也算是有個晚年可享。
然後就是怎麼弄回孩子的問題。
老光棍知道買了孩子的那家人貪財,如果讓他們知道他是幫朋友找孫女,必然會邀功的討要好處。人都是群居動物,他可以不在乎別人怎麼說他,可他不能不為孩子考慮。
於是他想到了一招爛招,那就是把孩子‘買’回來。
買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啊,他的錢他可是準備只留給孩子,怎麼能憑白的給那倆爛人?
這些,都是彤彤的記憶裡,老光棍已經收養了這個身體後一次喝醉了酒禿嚕出來的。。
只是,老光棍想的是挺美,但他忘了考慮這身體原主人內心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