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月紅一時,成了眾矢之的。
“你們......你們都是被夏秋那濺丫頭給收買了,全幫著她說話。”
她也不知是怎麼了,或許是因著這些日子,總想著要找機會去教訓夏秋,可又一直沒找到機會,三番兩次的去挑撥劉招娣去找她的麻煩,都不成,她已經魔怔了,此時就想狠狠的中上她,以至於失去了理智,都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了,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到底有沒有道理。
總之,她就是想要狠狠的教訓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想讓她很慘,很慘。
“這位大嬸,如果你繼續這樣辱罵他人,當事人是可以告你誹謗罪的。”
警察已然有些不耐煩,對孫月紅幾乎已經有些厭惡了。
他的話,讓孫月紅一愣。
隨即,又笑了。
“誹謗罪?什麼誹謗罪?我怎麼就犯了誹謗罪了?”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是會構成誹謗罪的。”
警察很是嚴肅,為孫月紅解釋著法律知識。
“以你剛才的所說所做,已經是能夠構成誹謗罪了,所以請你別再鬧,否則後果要自己承擔。”
“你個警察,你一定也被夏秋收買了。”
孫月紅半信半疑,“明明是他們偷了我家的地瓜,你們竟然要告我?這是什麼道理?誰發明的?”
“你家的地瓜和玉米,我們說過,我們會賠。”
秦川站出來,冷聲說。
“人家這幾個孩子都說了,會給你賠錢,你還想怎麼樣?”
警察不耐煩的問孫月紅。
“小孩子,都難免有調皮的時候,偷挖地瓜,偷掰玉米,興許很多孩子都幹過,別說別人,我們小時候沒吃的,也幹過,你身為長輩,該寬容一點,人家跟你道了歉,也誠懇的表示了會賠錢,你就該適可而止。”
警察的苦口婆心,讓孫月紅心裡憋得慌。
可想到剛才警察說的那些有理有據的話,她還真是有些怕,怕真的被夏秋告了。
“警察叔叔,這是二十塊錢,可以買下我們今天下午從她地裡偷來的地瓜和玉米的十倍了吧?”
秦川從口袋裡拿出了錢來,遞給了警察。
“二十塊錢?不是五十塊錢嗎?你們......”
孫月紅一聽說五十塊錢變成了二十塊錢,頓時又要跳腳。
警察從秦川的手中接過二十塊錢,哭笑不得的說:“大嬸,剛才如果你沒鬧,可能人家就真給你二十塊錢了,可你鬧了,人家給二十塊錢,也算是很好了,比市價高多了。”
他將錢交給孫月紅,接著說:“這都是鄉里鄉親,做事情可不能太絕,你要是不做的太絕,你不就能多三十塊錢?凡事啊,都要留有餘地,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奈何,警察語重心長的勸說,並沒有讓孫月紅聽進去。
她沒有去接過那二十塊錢,反而怒道:“哼,沒五十塊錢,這件事別想善罷甘休。”
“那好吧,那你乾脆一分錢別想要了,有本事你就去法院告我們,看法院判我們賠給你多少錢,我們就賠給你多少,指不定到時候,十塊錢都沒有。”
吳長生沒好氣的說。
“大嬸,二十塊錢,見好就收吧,再鬧下去,對你也沒好處。”
警察好言勸她,卻是很想說,這女人真是奇葩,天大的奇葩。
“孫月紅,可別再折騰了,二十塊錢不少了。”
有村民在人群中喊著,“你說你,剛才不鬧的那麼過分,不早就歡歡喜喜的拿了五十塊錢回去了?你這也是活該啊。”
“就是,骨頭太輕,欺人太甚,怪她自己,軟飯不吃,偏要吃硬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