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7:23,他表哥才回復了訊息:“表弟,我剛起床,你一會兒坐車的時候小心點。”
“知道了,表哥。”
不過在12點多的時候,陳藝光還沒有坐車,我們就將他給逮捕了。
目前根據這番對話,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陳藝光要走是有原因的,而非要逃跑。
當然,他也有逃跑的可能性,只不過現在畏罪潛逃的可能性降低了不少。
看過後,我就默默的將手機遞給了小劉,回頭又看向了陳藝光:“原來是你因為工作才走的?”
他輕輕點了點頭。
“那麼車票呢?”
他看了看自己的口袋,用那戴著手銬的手去取出了這口袋裡頭的票來,給我們看。
“這是車票,你們看。”
我主動走了過去,拿過車票一看,發現這可是下午一點多鐘的車票。現在都超過了那個點了,所以這張票也自然作廢了。
不過由此可見,陳藝光可能不是殺人兇手。
但是因為就判斷他沒有殺人,排除他殺人的可能性,也太過於草率。畢竟在案發的時間段裡,他的確在這個村裡,同樣有殺人的可能。
於是我默默的將車票遞給小劉。他隨即會意的收下了,這可以用來替陳藝光證明他沒有犯罪的一種佐證。萬一出現哪個龜毛的警員為了破案要抓他、嫁禍給他,到時候我留下的這一手就能幫陳藝光暫時脫罪了。
當然,我自己目前也還懷疑他是殺人兇手。於是我又詢問說:“你為什麼很害怕我?如果你真的不是殺人兇手,要我幫你,你需要……”
我想說的配合還沒有說出口,就聽到有人在外面大廳大吵大鬧的。
聽到聲音,我立即走到了當地派出所的大廳來。
這前來鬧事的人是陳藝光的父母,他們之所以在那裡大哭大鬧,無非是為了要救回他們的寶貝兒子。
派出所的同事就對他們說案子是我負責的。
他們來到我面前哭訴的時候,我很仔細的聽。只聽他們說他們有陳藝光的不在場證明,因為案發的那個時間段,陳藝光一切如常,除了正常的在那工廠裡面上班之外,還和他們生活在一起,所以陳藝光是否有做過那樣的事,他們最清楚不過了。
除此之外,他父親還跟我說了一下他的為人,表示他一直都很善良,很孝順父母,品性也一直很好,不信的話還可以問一下其他村民。
這讓我糾結起來。
一個人平時的品性也許在別人面前能裝,但是在父母面前也能裝嗎?所以陳藝光有可能真的不是殺人兇手。但是現在他嫌疑最大,所以我不可能因此就放過他。
我表示這件案子還會繼續調查,而目前能夠先讓他們見見他們的兒子,並答應如果他們沒有犯罪,一定會幫他們。
他們見過陳藝光後,就勸說他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