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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回京! (1 / 3)

“海文,大姐,我走了!”

虎林縣火車站入口,李長河將懷裡的妞妞遞給了大姐李曉君,然後衝著來送他的李曉君一家和海文揮了揮手。

然後帶著他滿滿的遺憾登上了返京的火車。

他在虎林縣一共待了三天,期間除了幫大姐收拾了新房子以外,就是帶著她們進縣城採購了一番,比如說妞妞身上的新衣服。

而且買的都是不用票的高檔服裝和物品,畢竟李長河沒有這邊的票。

除此之外,李長河本來還想著搞點好東西。

但是瞭解了之後,滿腹怨氣。

年代文誤我啊!

此時的李長河,旅行袋裡面,只有兩顆用松樹皮包好的上了年份的老山參。

但是不是那種百年份的,按照參把頭的說法,也就是五六十年的樣子。

兩個四品葉山參!

這還是陳西嶺幫他找了幾個老參把頭,從他們手裡買下的。

像那種六品葉的百年參王,現在大山裡也很少能見到,即便是見到了,也很難留住,都得賣了分錢。

因為參把頭都是帶一群人進山找參,那種獨立找參的走山人太少了,人跟著你進山得賺錢啊。

這種挖到好貨根本留不住,訊息也藏不住,上面藥材公司會聞風而來。

至於李長河設想的紅參販運計劃,也在跟陳西嶺的酒桌上一頓酒給喝沒了。

因為陳西嶺明確告訴他,這年頭投機倒把的界定。

根據七零年二月下發的《關於貪汙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任何無證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從市商業活動;不許上市的商品,一律不準上市。

簡單來說,就算李長河從鄉下參農的手中把紅參買走,到了京城他也不一定能賣出去。

因為沒有證件,京城的國營藥店不會收也不敢收,甚至還可能會舉報他。

當然,如果這裡面有其他的關係,比如說內部有人那就另說了。

李長河最終還是放棄了販運的想法,畢竟馬上就要高考了,沒必要讓自己冒險,萬一被舉報,再失去高考資格,那就虧大了。

最終,李長河只是找老參把頭買了兩顆四品葉山參,這都是那些老參把頭的私藏。

花費了李長河差不多四百塊錢,折下來兩百塊錢一顆。

價格偏高了一些,按照老把頭的說法,這些賣國營藥店,起碼一百五一顆。

可人家留下來就是不差那點錢,再說留在手裡的,那都是品相好的。

李長河倒不差那幾十塊錢,對方開了二百一顆,他也沒還價。

兩顆帶回去,一顆給老爹,另一顆嗎,當然是準備討好未來老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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