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小提琴就學吧。”
Tina看上去是真心喜歡閃閃的即興表演,閃閃也受到鼓舞玩得愈發興奮。
出門到現在也沒有喝一口水,對什麼都充滿好奇的閃閃一點也不覺得累。
陪著兩個老師說了好一會話的洛楊倒是有些疲勞了。
這時候店裡已經來了幾個家長,帶著不同年紀的孩子。一個看上去上小學的女孩進門看見Tina,歡快地抱了上去。
看來這位長髮美女老師很受學生喜歡呢。
Tina有些不好意思,“是我的學生,我要去上課了,你隨便帶閃閃小朋友逛逛,馬上我們店員就來了,她會再給你們介紹,對了,週五晚上有一場鋼琴親子音樂會你一定要帶閃閃來,當晚的嘉賓是Will Pickvance,爵士鋼琴演奏家,特別熱情,很能激發孩子的音樂興趣呢。”
閃閃看起來根本不需要激發興趣,他已經很有興趣,自發的,自然的,毫無雕琢的興趣。
一個和閃閃差不多大的男孩茫然地看著他,身旁的媽媽不停說著,“不要亂碰,碰壞什麼樂器都要賠的。”
樂器都不碰,怎麼可能會喜歡上學習樂器。
作為玩具也好,作為禮物也好,第一把1/8琴是洛楊小時候最喜歡的玩具。
這個玩具是媽媽給的。
另一個玩具是院子裡的木樁,那是爸爸給的。
“我先去上課,一定要來哦,週五晚上。”
洛楊答應了,拿了一張宣傳欄裡的宣傳單,一架三角鋼琴上裝飾著五彩紛呈的音符,下面寫著魔術鋼琴師Will。
豐富互動環節,最受孩子們喜愛的親子音樂會。
恰到好處的廣告語。
那就來吧,這家琴行的環境倒也不錯。
閃閃玩得開心,還不願意離開琴行。
洛楊也不急著走,就任由閃閃蹲在一把民謠吉他前撥動著琴絃。
“吉他,這是吉他。”
“爸爸,爸爸。”
一旁帶著男孩的女子看了一眼洛楊,臉上寫著厭惡。
大概是閃閃太吵了?還是不懂什麼琴行的規矩?
或者是閃閃太沒規矩了?
得了吧,高檔社群,還真以為自己就是高階人了。
不過是房子貴一點而已,文明程度以每平米價格就能衡量的話,人類文明也太無聊了。
閃閃玩的正開心,忽然一聲咣噹,放在落地架上的吉他倒在了地上,落下的時候,琴頭刮到了男孩的手臂,男孩哭了起來。
“媽媽……”
閃閃站在原地,一臉鎮靜,眼神中看不出半點感情。
洛楊覺得那是一種空無的眼神,既不是害怕也說不出還有什麼別的。
莫非是傻了?
“閃閃,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