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與商隊達成協議的部族來說,這根本就是完全不需要去考慮的好買賣。
——放他們過去,就能立刻得到他們的一半貨物;
而且是每放他們過去一次,都能截留下這個商隊的一般貨物。
一來一回放兩趟,收穫便已經和殺死商隊、搶走商隊所有貨物齊平了。
這還有什麼好考慮的?
幹!
非但要幹,而且還要無所不用其極的保護這個商隊,以保住這個長期爆金幣的發財樹。
至於商隊——出關西行的時候,只能將四分之一的貨物送到西域,與西域各國交換、貿易;
回來時,也只能帶回‘貿易所得’的四分之一。
看上去很虧,而且多少有些平白無故被收過路費收破產的感覺。
但倘若這支商隊,並非是以盈利為目的呢?
或者說,這支商隊的損失,亦或說是‘本應獲得的利益’,都由朝堂中央——由少府內帑去給他們補;
而作為交換,商隊只需要在每次出關時,都和這次一樣,帶上幾個繡衣衛的眼線、探子,在草原上打探資訊?
如此一來,各方共贏,只有匈奴單于庭受傷的世界就達成了。
——在河西,且渠、日逐二部掌握交通要道,坐著收保護費就能收的日進斗金;
商隊該賺多少還是賺多少,半點不受影響不說,出關行商路上的安全係數,也肉眼可見的提高了許多。
甚至於路上所需要付出的‘過路費’‘保護費’,都被少府內帑給報銷掉了。
而對長安朝堂來說,花一筆錢去打探訊息,顯然本是個有意如此,卻根本找不到門路的事。
現在好了;
雖然這個商隊在草原上,不大可能打探到單于庭內部的訊息,但其他方面的情報,打探起來確實不在話下的。
同樣一筆錢——同樣一筆情報經費,與其給東胡王盧他之那個牆頭草,劉榮寧願給這樣一支商隊。
當然了,為如此規模的走私商隊報銷利潤,支出其實也著實不算小。
每一到兩年,數千上萬萬錢的支出,哪怕是財大氣粗如少府內帑,也顯然有些吃不消。
所以,劉榮並不打算和這支商隊,維持這種簡單的‘我出錢,不出力’的合作關係,而是將這支商隊收編。
事實上,這並沒有什麼難度。
——和且渠、日逐部達成口頭協議的,是這個商隊領頭的梁商,以及那兩個膽大包天的繡衣衛。
餘下的護衛之類,匈奴人根本就不會在意。
就算在意,也完全可以搪塞過去——我換了一批護衛行不行?
甚至於那個梁商,事實上也不是非留不可。
對與且渠、日逐二部而言,這筆生意,只需要有一個臉熟的人繼續履行,並按照承諾支付貨物就可以了。
至於剩下的——原本的商隊頭人去了哪裡、原先那些護衛怎麼沒來,以及商隊為什麼都變成‘二十來歲小平頭’的奇怪人兒,匈奴人或許會小小疑惑一下、小小防備一下。
但這也不是什麼大問題,隨意搪塞過去就好,並不會為商隊帶來多大的麻煩……
從這個角度來看,那支商隊對於劉榮、對於漢室而言,其實已經失去了利用價值。
劉榮完全可以讓繡衣衛取代那支商隊,組成一支新的‘漢使團’,披著商人的馬甲踏足西域,展開漢家針對河西,乃至西域的戰略部署前期準備工作。
至於這麼做,對於那個商隊公不公平?
走私商人有個屁的資格談公平!
尤其還是走私戰略儲備物資,不拉去炮決,都得感謝如今漢室沒有大炮!
換而言之,眼下,對於劉榮而言,價效比最高的選擇,就是將那支商隊完完整整的抓到廷尉大牢,甚至是直接殺掉。
頂天了去,也就是留下那個領頭的梁商,威逼利誘也好,給編制畫大餅也罷,讓那個梁商從此成為漢家‘駐河西大使館’的領事。
但在短暫的思考過後,劉榮還是決定:大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