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張路算是勉強逃過了一劫。
這件事,越往後拖···對張路越是不利。
現在因為驟發。
事件本身存在一定熱度。
如果運氣好,碰到喬軍的對頭想要搞他,可以利用張路做文章。
等到拖上個一年半載沒熱度了。
張路無論是找了什麼門路,都只能結結實實的背上這口黑鍋,然後冤死。
然而···那渺小的希望和機率,是何等的微弱。
張路又豈會再有期盼?
躲過了這一茬,張路不再是一個光明正大的平頭百姓,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罪犯,一個人人喊打的惡棍,一個在逃的必須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的人渣。
世間的一切平等和善良對他都不再通用。他必須小心的隱藏好自己,並且忍受著旁人的白眼、唾棄乃至於語言上的侮辱。
晝伏夜出,一路向北,越走越荒涼。
但是張路卻越來越覺得自在。
只有見不得光的人,才會知道陽光的可貴。
六個月!
張路掙扎著在漫長、麻木、迷茫且充滿了危險的路上孤獨的行走了六個月,六個月裡他輾轉穿越了三個州,走過了幾千公里的路程,進入了國境最北的新漠州。
這裡地廣人稀,比鄰著強大的北玄察國,兩個大國之間還夾雜著諸多小國家,充斥著大量的少數民族,混亂著許許多多稀奇古怪的信仰。
這裡是整個宣國最強大也最薄弱的地方。
強大是因為這裡駐紮著宣國最為強大的步兵軍團,薄弱是因為地方上的行政管理幾近於無,官員對地方的約束力極其有限。
很多城、鎮甚至都有一套獨特的管理理論和體系,根本不遵循外界的法律和定理。
阿丹蘇爾城就是這樣一座城市。
張路之所以選擇來這裡,除了因為這裡不尊帝國法律,幾乎與世隔絕且諸多勢力混雜以外,還因為這裡有他的一個大學同學。
以前是同宿舍的鐵哥們,只是快十年沒有聯絡,也不知道別人還認不認他這個兄弟。
但是張路已經是走投無路了。
劉偉塞在懷裡的六百多塊錢兩個多月前就用完了,即便是再如何省吃儉用,六百多塊支撐了四個月也是極其困難的。
後兩個月,張路是靠翻垃圾桶活過來的,只是翻垃圾桶也有不少流浪漢競爭,靠著兒子的玩具鐵片刀,加上兇悍不要命,勉強活命。
半路上,因為吃了過期變質的食物,沒有飽經考驗的腸道,差點要了他的命。
運氣好碰到一個小姑娘,給了他一盒布洛芬。
靠著止疼藥,張路熬了過來,但是身體也廢了一小半。
流浪的人就像野狗。
人們只知道路邊的野狗多。
卻完全不知道,悄無聲息因為各種簡單而又滑稽的原因,莫名死掉的野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