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略微有點小小的尷尬。
很快,在上百名劫匪之中,作為此行副隊長的人,便緩緩地將腦袋伸向了身旁的領頭人,低聲問道:
“老張,那小子看起來有點不對勁!”
“要不要把他放了,就當咱們沒有看到他?”
雖然不知道發生了啥。
更不知道對方是什麼來路。
但說話者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還是搶一搶過路馬車算了。
而作為隊長的臨頭劫匪,望著前方與自己相隔四五十米的令無怨,卻顯得有點不太捨得。
令無怨胯下的那匹馬,實在是有點讓人心動。
那毛色,那身胚,他完全可以判斷出那是一匹上好的寶馬。
如果將之敬獻給大首領的話,他必然可以獲得嘉獎。
比如一本秘籍什麼的。
再者。
自己帶頭拉人出來搶劫,要是面對一個看起來比較扎手的目標就裝瞎放走,自己這邊的威信還要不要了?底下的人會怎麼看自己?
大家出來混,不就是混個面子嗎?
有面子有威信就使喚得了人。
沒面子沒威信連小卒子都懶得鳥你,只能哪裡涼快哪裡待著。
所以,在暗自瞄了一眼周圍各個小弟後,帶頭人直接拉開手中長弓,對著令無怨就冷聲喝道:
“前面那個小子,你看什麼看!?”
“把你的馬和劍留下,然後你就可以滾了!!”
話裡話外全是威脅。
這一刻。
聽見帶頭人真要打劫來者,各個原本就端著弩箭指著令無怨的劫匪,也是長舒一口氣,目光紛紛變得堅定起來。
作為劫匪,他們就怕領頭人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幹嘛。
至於目標看起來有點不太對勁?
他們倒是不太在意。
看來扎手的目標,到處都是。
就連地上某些已經被弓弩紮成刺蝟與被刀劍砍成碎塊的傢伙,之前的時候,同樣都是看起來頗為的棘手與威風。
但那有用嗎?
沒有用。
還不是成為屍體了?
事情具體怎樣。
大家打了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