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裝小姐姐的年紀不大,跟他差不多,五六歲的年紀。
“小同,老老實實的吃飯,不要東張西望。”一個年輕的婦人嗔怪道。
“不要。我要和小姐姐做一塊吃飯去。”
咣噹。
小男孩從座位上跳下來,用笨拙的腳步向著那位小姐姐跑去。
沒多久,他來到那位古裝小姐姐的跟前,拉住對方的衣角,喊道:“姐姐。我能不能和你一塊吃飯?我食量很小,我能和你分享你的炸雞。”
他自認為露出最好看的笑,最萌的一面。
一秒。
兩秒。
三秒。
然而,那位古裝小姐姐根本沒看他,繼續啃炸雞。
“哇。”
小男孩可能是沒經歷過這樣的無視,一下哭了。
“額,這是誰家的熊孩子?”丁潔啃著漢堡叫道。
沒錯,剛才的古裝小姐姐就是小骷髏。
說實在的,丁潔真沒料到,竟然會有人這樣‘追’小骷髏。
重點是,對方還是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
現在小孩子都這麼早熟麼?
不行,得防範好,堅決杜絕小骷髏早戀。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此時的丁潔好像一個老‘父親’,嚴防死守女兒,杜絕‘壞男人’打女兒的注意。
“先生,對不起。實在對不起。這是我兒子。”
“小同,快點給姐姐和叔叔道歉。”
這時,那名年輕婦人走上來,道歉道。
“沒事。”丁潔點了點頭,沒說什麼。
“叔叔對不起,是我剛才不禮貌。叔叔,我能坐這吃飯麼?”小男孩變得彬彬有禮,像是一位紳士。
“不可以。”丁潔堅決拒絕道。
果不其然,小男孩的臉頓時委屈到不行。
他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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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飯。
去購物。
衣服?
買買買。
反正十幾萬的獎金,花不完的。
錢?
不就是花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