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默坐飛機回到了華夏。
在回來之前,他購買了大批的子彈與炮彈,傳送給了林曦。
在尼國的這些日子,深刻感受到了第三國家目前的動亂。
還是在華夏國內比較好,大晚上的一個人走路也不害怕。
蘇默回到雲海後不久,律師便來找他。
“這次我們贏定了,王有貴要歸還你家的所有財產,還可能因為職務侵佔罪進去待幾年。”
張律師十分的高興。
一旦官司贏了,他的律師費也是極其可觀的,尤其是這麼大金額的官司。
“好,太好了!”
蘇默很好高興。
必須要讓王有貴付出應有的代價!
都是這個渾蛋,讓他對親情沒有人一點的信任。
“陳總,真的要讓他蹲監獄麼?”
張律師想再確定下。
畢竟怎麼說王有貴都是陳瀟的親舅舅,錢財肯定要拿回來的,但是涉及要坐牢的事,還是要謹慎些。
“必須要。”
陳瀟重重點了下頭。
每個人都會犯錯,但是就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好,我知道怎麼做了。”
張律師往上推了下眼鏡。
既然僱主發話了,他自然要讓僱主滿意。
況且一旦陳瀟拿回屬於自己的財產,身價倍增。
到那個時候,他們後續還會有更多的合作。
陳瀟送走了張律師後,到了古董店。
“老闆,你回來了。”
曹依依笑著給他泡了一杯茶。
“嗯,店裡生意怎麼樣?”
陳瀟問道。
“有個客人買去三件東西,一共七百萬。”
曹依依說了下情況。
“誰買的?”
陳瀟問道。
“林鬱。”
曹依依把賣出明細給他看。
“林鬱?”
蘇默皺了下眉頭。
就是這個女人,號稱是當年大夏林氏皇族後裔,正在尋找牛皮袋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