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秀華知道,錢已追回了,大仇已報了,再留在這裡已經沒有什麼意思了,還是回到一九七九年去吧,那天想回來就回來看看吧,反正現在來去很方便,時秀華說了一句:“送我回到一九七九,”
但是,夜明珠卻把時秀華帶到了省城,時秀華頓時心血來潮,暫時不現身,看看安之與到底是不是還想著自己,現在是說就到,一轉眼就到了安之與的家中,此刻,安之與的身旁還有一個姑娘,
時秀華有些詫異,這個姑娘是誰?安之與不是說除了自己,並沒有第二個姑娘嗎,為什麼屋裡有個姑娘?是他家親戚嗎?
走近了,時秀華聽見那個姑娘說:“親愛的,這次沂州之行,效果如何?”
“你猜,”
“我猜你和那個傻逼上了床?”
“猜中了,”
那個姑娘忽然激動起來:“混蛋,你不是說永遠不會碰她的嗎?”說完這話,這個女人嗚嗚的哭了:“我不想和別的女人共享一個男人。”
“哎呀,我不是和你說了嗎,我不想落個現代陳世美的壞影響,我雖然拋棄了時秀華,但是還要讓時秀華認為我是個情種,我沒有拋棄她,我就是個好人,但是我還是會和你結婚的,”
這個女孩子應該·是安之與讀大學時,認識的,想必現在正和她熱戀呢,時秀華似乎明白了,任小喬這次沂州縣之行實際上是母子二人的計劃,母親做了個惡人,安之與做了個好人,讓時秀華永遠想著他。
如果不是這次隱身來到省城,還不會知道安之與是兩副嘴臉,人前一副和藹熱情的面孔,人後就是一副貪婪卑鄙甚至是惡毒的嘴臉。做了壞事,還讓人說他好,副偽君子的面孔,更能迷惑人,實際上比陳世美還壞。
“怎麼辦?對於這樣的人,不能讓他這麼逍遙快活。”時秀華暗暗的下定軍心,一定要讓安之與身邊的女人都離開他,讓他嚐嚐被拋棄的,被瞧不起的感覺。別以為你有高幹子弟就可以為所欲為。總有一天,會讓你在孤獨中煎熬。
時秀華尋思用什麼辦法讓這個女孩子離開他呢?還沒有想出辦法,女孩子說話了:“誰知道,你的這個藉口是不是為了腳踏兩隻船呢?”
安之與臉一冷:“怎麼,難道不成,我還要把心掏出來給你看看,?”
“必要時,看看又何妨?”女孩子依舊不依不饒。
“居然你還想殺我?尼瑪的,老虎不發威,你當我是病貓啊。”安之與撿起了一把凳子,就向這女子扔過去,用的力氣並大並不大,就是嚇唬這個女孩子,這就讓時秀華抓住了時機,中途就給凳子加了一把力氣,就要落下的凳子,突然加速飛向女孩子。
女孩子也沒有以為安之與真要打他,也就沒有躲閃,一下子被凳子砸倒在地上,額頭也出血了,安之與趕緊跑過去抱起了女孩:“娜娜,我不是故意的,”
時秀華這才知道這個女孩子叫娜娜,安之與叫了兩聲,娜娜也不答應,安之與嚇壞了,抱起娜娜就往外走,一邊快速行走一邊叫喚:“娜娜你要挺住啊,我送你上醫院,”
時秀華就在他們身旁走,到了人多的地方,人多的地方,時秀華又給安之與使了跘子,安之與又一個踉蹌,就把懷裡的娜娜甩了出去,直接摔在街道上了
娜娜又是“啊”了一聲,之後又沒了聲息,人群中有人發怒了:“你是不是想摔死這個女孩呀?”
“不是不是,這位大哥消消氣,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被什麼東西絆了一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