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時候,人肯定是膨脹了,不把錢當錢了。
一頓飯就能送出來價值七億美金的黃金,就他這個花錢的作派,合同數額再乘以十,他說不定都能點頭。
面對這種冤大頭,少賺那就是虧。
苗光啟這會兒恨不得把自己拍死算了。
看到苗光啟如此自責,一副要自盡的樣子,林朔衝箱子努了努嘴,那意思就是寬慰一下老丈人。
合同少了就少了,這兒多少能找撲回一些來。
翁婿兩人之間的交流,也就這麼一個眼神一個表情,很快就結束了。
阿萊佐一直戴著一副茶色的眼睛,也看不清他眼神在看哪兒,這胖子笑眯眯地說道:“兄弟,你還愣著幹什麼,別跟哥哥客氣,你儘管拿,你能拿多少拿多少。你要是一個人能全搬走,我也認頭。”
話說得這麼咬言砸字兒的,在場誰都聽出來了。
這是讓林朔一人搬,搬走多少是多少。
林朔這就笑了。
這種事兒,不算新鮮,自古有之。
以前那些財主,包括官員,家裡糟了獸災,請獵門中人出手,往往就是這一出。
獵門中人做買賣,那是看碟下菜的。
窮苦人家徒四壁,被逼得沒辦法了有事相求,給塊窩頭那就幹了。
如果要是家纏萬貫的主兒,那這一口價叫上去,得讓他心疼才行。
價格叫得那麼高,東家再有錢也有不放心的,得稱量稱量獵人的能耐。
所以做買賣之前的這頓東家飯,是沒那麼簡單的。
酒量,這是第一關。
飯量,這是第二關。
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席間談笑風生,這才叫江湖異士,東家才會相對放心。
這兩關闖下來,一般就完事兒了,在東家這兒休息一晚,第二天一早就幹買賣去了。
也有那些疑心重的東家,兩關一過還是不怎麼放心,於是這就有了第三關,叫做“金銀擔”。
用真金白銀,來試獵人身上的真能耐。
上兩口結實的箱子,箱子蓋必須得開啟,漏出裡面填滿的銀錠。
箱子一前一後,手臂粗的麻繩捆紮好了,中間擱一根圓木當扁擔。
這付“金銀擔”的份量,看之前獵人的叫價。
起碼是一千斤,如果價格叫得高,也有兩千斤以上的。
酒足飯飽之後,這副擔子拿上來,獵人要是能一下挑走,那這兩箱銀子就算是送的。
要是馬步紮下去,肩膀吃勁兒這一下子沒起來,就沒第二下了。
不用東家趕人,獵人自己滾蛋,買賣也就黃了。
按獵門規矩,這種挑不起金銀擔的獵人,那就得降級,砍掉兩寸能耐。
這事兒直到明清時期,山西晉商起來,有了金融的概念,錢莊票行匯通天下,才慢慢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