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的路程快馬加鞭,這天上午,車隊終於返回了帕朗卡拉亞。
根據之前黎鼎提供的訊息,舉辦這場婚禮的地點, 大夥兒倒是不陌生。
就是之前林朔一行人下榻過的那家五星級酒店。
三樓宴會廳連大堂帶包廂全部清場,婚宴的開始時間是今天傍晚。
既然林朔已經提前到了,按說可以不那麼麻煩,直接把歌蒂婭帶走就是了。
只是獵門總魁首別看平時不聲不響的很好說話,但碰上事兒腦子清楚,同時心裡也不是沒脾氣。
小姑娘想嫁,那不如嫁嫁看,看能不能嫁出去。
還沒進門呢,這就開始要挾上了,甭給我來這套。
再說了,我要是現在就著急忙慌六神無主的,家裡另外兩位夫人會怎麼看我?
所以這會兒千萬不能急。
林朔帶人再次入住了酒店之後,壓根就沒去找歌蒂婭,而是帶著狄蘭,去市區裡轉了一圈。
主要就是陪二夫人逛街。
二夫人看到喜歡什麼的,那就買下來,賬林朔付,包林朔拎。
還沒進門的女人先不去管她,這已經是身邊的女人,得寵著。
算盤打得是挺好,結果林朔少算了一層。
那就是二夫人狄蘭出生富貴,凡是她能看得上眼的東西,都不便宜。
而林朔的私房錢大部分都給了苗成雲贖女技師去了,卡上總共也就剩下十來萬人民幣。
本以為逛個街應該夠,結果狄蘭看上的第一樣東西,是一串做工精緻的鑽石項鍊。
這條項鍊那是人家的鎮店之寶,壓根就沒打算賣,林朔一問價錢,人家就往高了喊,二十萬美金。
林朔是個過慣了苦日子的人,消費觀念跟狄蘭不一樣。
能省一點是一點,他把這家店的店長叫過來,拉倒一邊想劃劃價,結果人家愣是不讓。
三說兩說不肯,於是林朔打了一個電話給林賀春,想問堂叔借點兒錢週轉週轉。
結果林賀春一聽這事兒,勃然大怒。
林家家主在外面一條項鍊都買不起,這像話嗎?
於是這位林家財團總管事打了一個電話,把這兒的整條商業街給買下來了。
到底花了錢林賀春沒告訴林朔,只告訴他,這條街上的東西,但凡是二侄媳婦狄蘭看上的,隨便拿。
這尊人間財神爺金口一張,林朔總算是有底氣繼續陪媳婦逛街了。
這一天下來走走停停,腿要勤快,嘴巴要甜,大包小包地扛了一摞,把狄蘭哄得開開心心的。
到了下午返程的時候,狄蘭貼著林朔的耳朵小聲說道:
“老公,你今天對我這麼好,到底是在哄我,還是在獎勵我?”
林朔沒聽明白,問道:“這兩樣有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了。”狄蘭說道,“哄我,是因為你怕我今晚不高興,提前把我心情捋順了。而獎勵我呢,是因為要不是我那一番折騰,你跟歌蒂婭還湊不到一起。”
林朔一聽這話,心想這麼明顯的坑我才不跳呢,這兩樣選哪個都是找死。
於是獵門總魁首搖了搖頭,笑著說道:“我沒想那麼多,我就是單純地想對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