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她的人。”
“你的邏輯能力很好,但你的世界觀很可怕也很齷齪。”秦剛插了一句,這一次他沒有發火。
結束審訊,李毅去洗了把臉,秦剛和小衛整理材料準備好給李毅寫報告。
“你剛才居然沒發火。”李毅打趣秦剛。
“我也不知為什麼,這種三觀無言以對,發火傷自己,我們這就結案啦?”
“結案吧,技術組沒有新的取證資料,從趙國斌口供結合林女士的口供來分析,符合林女士的說法。她去找葉夢茵是因為邊維,但是言語不合產生了糾纏,至於是誰先拿起了刀,這個無法求證。我們也不能帶著主觀推定去求證,最後葉夢茵意外中刀,隨後林女士驚慌離開現場告訴邊維,邊維到現場進行清理。這就是案發過程,葉夢茵中刀後並不是立即死亡,而是死於沒有得到及時救治的失血過多;邊維到達現場進行清理,但受害人已經身亡,他不是兇手,不過他妨礙了司法也有教唆主兇的嫌疑。至於如何提起訴訟是檢院的責任,如何定罪是法院的責任,我們負責提供如實的證據。”
“好吧,這都大半個月都沒回家了,也該鬆鬆氣兒了。”
李毅對著電腦發了會兒呆,忽然問秦剛,“林女士扛不住是正常的,邊維對麓山逸景案也居然完全沒有抵抗,這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假設我說假設,他的電話在我們手上,林女士拼命地打,然後我們請來了林女士配合,這些邊維都估計到了,他仍然可以狡辯。”
“他還能怎麼狡辯,林女士全都供出來了,他七號下午的活動軌跡也都符合。”
“他的軌跡只移動到了體校,他承認我們也能拿出證據,可他去麓山逸景了,誰有證據,林女士也沒有,他們只是通了電話,又沒親眼看見邊維進麓山逸景,更沒看見邊維進了葉夢茵家裡。”
秦剛瞪著眼睛,覺得也有道理。以這之前審邊維的交鋒情況分析,邊維完全可以不承認,他可以把活動軌跡咬死在到體校為止,也甚至完全可以不承認他和林女士電話裡的內容,這樣林女士就是空口無憑。
案情也許並不複雜,但警方很難證罪,沈志彬的車也做過詳細取證,但是洗的很徹底,找不到任何有舉證作用的痕跡。
“對呀,這不符合邊維的品性啊,為什麼了。”秦剛也反問。
“從邊維的描述,他把現場確實清理的很仔細,而且專門用廚房清潔用的衛生溼巾來擦拭,他有絕對的信心現場沒有任何遺留;他把所有相關的物證,都裝進球袋扔到江裡,如果不沉底,這會兒早都隨著水流漂進大海里了,他敢自己用筆寫銀行卡的密碼,就是斷定我們沒有證據證明錢包是他拿的;昨天他就是咬死不鬆口的態度,今天這個轉變有點快,弄得我反而適應不過來。以他的心理素質,即使我們把林女士口供錄音放給他聽,應該也不會影響到他的邏輯能力,到底是什麼觸動了他呢。”
帶著疑問,再次請來邊維,這時候的他,雖然精神不佳,但似乎並沒有什麼心事重重的表現。
李毅表示這不是必須要回答的問題,算是對案情中的各類人員做的一個心理調查。
邊維似笑非笑,又要了一支菸,深深地吸了一口。
“一念之慾不能制,而禍流於滔天。我有罪,這是懲罰。在清理現場的時候,夢茵身上穿的不是裙子,那條裙子我見過,曉夢買過一條,這是定數。”
是的,林女士見到的葉夢茵,應該也是同樣的穿著。
像是在溫暖和煦的陽光中,灑下了漫天冰雨,涼涼地。
晚上,李毅回到家裡,大半個月沒回,覺得空氣裡都是塵味兒。
他坐上沙發上,慢慢喝著沒喝完的勾兌酒,看著立几上的電話坐機,他不知道,在他入夢的時候,是否還會響起,夢中,是否還會有一襲淺草綠色繡著荷花的裙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