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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供認不諱 (2 / 2)

這一次林女士是出離的憤怒,在上一次事情撫平之後,林女士諮詢律師、考慮離婚,然後拿著離婚財產開健身館的想法都告訴過邊維,她對邊維也是一片真心,可邊維居然還在欺騙她。

雖然暫時平靜地渡過了一個晚上,但是她心中的火怎麼也無法再熄滅,無可避免地七號的事情就發生了。

邊維在接到林女士的電話後,第一個條件反射是問林女士事情發生的時間,他知道葉夢茵暈血,但林女士的緊張的描述,他只得到了三個資訊:人倒在沙發旁,流了很多血,過了很長時間。

他有過短暫的思考:過了這麼長時間,就算打120人也救不了。葉夢茵和林女士他更喜歡誰,他自己並沒有答案。關鍵的是林女士告訴過他離婚開健身館的事,他認定林女士心裡是真的有他,更何況,3千萬是一個很讓人難以平靜的數目。

於是他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讓林女士回家,把身上的穿戴全部換掉打包,把車洗乾淨,出小區到批發市場找個垃圾桶扔掉,等他去處理後事。

他開始做一整套完整的計劃,最終目的是要抹掉現場所有的痕跡,只要在案發現場的找不到痕跡,就可以咬死沒到過案發現場,警方也就無法證罪。

七號是葉夢茵的生日,本來晚上和葉夢茵是約好去吃晚餐然後看電影。因為六號晚上和林女士的一番爭吵攪得他有些心亂,早上起來沒記起這個事,老邱約酒局他就一口答應了下來,他先要推掉酒局,這個藉口信口一說就行,但必需為酒局安排一個後手。

麓山逸景位置偏距離遠,也好在位置偏距離遠住戶少,在他到達之前有人發現的機率很低。

因為遠,考慮到清理現場後出來的時間,他需要有交通工具,但不可以用自己的車,他想到了沈志彬。

回家後他立即勾兌酒,對於他這個調酒師來講駕輕就熟,三種高度酒一兌,除了上頭快容易喝醉,沒別的什麼問題。因為選定的路線是進入體校,從體校越牆走一片野林子到麓山逸景,再越牆進入直接到葉夢茵家裡。進體校很簡單,他只需要把電腦裡的監控拓撲圖再重新記憶一次,到了體校從西門一家餐廳穿後門過去,很容易避開攝像頭。

但他必須規避一件事,老邱和邵國清的酒局什麼時候散場,這是未知數,不能他在處理完現場回去的時候碰巧撞上,無論機率大小都必須規避,他必須用一瓶酒放倒他們兩個。

把酒給邵國清算是完成了第一步,然後回家默記幾遍拓撲圖,下樓到地庫,在車上取出羽毛球袋,裡面有一整套的運動裝、鞋和棒球帽,從入口出了停車場在街對面掃了一部共享電動車,一路騎行去沈志彬二手車市場,把車停在沈志彬隔壁相鄰兩間店子的地方。找到沈志彬,拿車,至此,算是完成了第二步。

去麓山逸景的路上,會經過六片山,這條路邊維開過不止一次,六片山上機車越野他也玩過,算是比較瞭解,所以中途拐了一拐進入六片山範圍,隨便找了一片林子,迅速的換好運動裝、鞋、帽子,再開車到達體校西門對面的小區。

小心的觀察了一下週圍的監控,把車停下,越過馬路,從西門中間一家餐廳的後門進入體校。這一路都很順利,憑藉他對校園內路況的熟悉和監控拓撲的掌握,輕鬆的避開了監控,在穿過了牆外的林子,一邊走一邊對路線進行記憶,他明白離開的時候,天色漆黑,就算有手機電筒的燈光,腳下的草叢裡的坑窪需要小心慎防摔倒。

就這樣毫不費力地進入葉夢茵家裡,這是第三步。

此時葉夢茵的屍體,早已冰冷僵硬,邊維雖有一種難以言狀的心情,但他還是沒有猶豫,開始有條不紊的清理現場。

他戴上廚房裡的橡膠手套,從臥室開始,用廚房清潔衛生溼巾,仔細的擦拭梳妝檯,清理抽屜,細心的整理好床,每用完一張衛生溼巾都用垃圾袋裝起來。

他並沒有在葉夢茵家裡留宿過,所以並不擔心自己會留下太多痕跡,但為保險起見,他還是仔細地清理了洗手間,甚至把浴間地漏也沖刷的很乾淨,屋子裡的杯子,門把手,窗框,茶几……都仔細的擦拭,不餘遺漏,而且帶走洗浴室的用品。

他知道這個操作會讓警察懷疑,但是隻要痕跡無存,是無法證罪,而且他與葉夢茵之間的關係,並沒有人知道。

然後清理沙發,把葉夢茵的屍體放在沙發上,把刀慢慢地拔出來擦拭收好,並把葉夢茵的每一個手指的指甲縫都反覆擦拭,避免留下不屬於她的人體組織。

表面面板同樣也擦拭一遍,再用自己帶的隨身碟對電腦做了一次格式化後,重新一鍵安裝恢復了基礎系統。

這個時候他發現了一個讓他心驚肉跳情況,一直沒有見到葉夢茵的手機,嘗試撥打卻是關機狀態,屋子找遍了也沒有,這讓他感到不安,但也沒有時間多想,他只能取走葉夢茵的錢包。

最後拖地,而沙發周邊的血跡他並沒理會,林女士說過她自己沒有受傷,拖完地後取下拖把上海綿擰乾水,用浴室裡的浴巾一邊擦拭地下一邊退出門口,最後關門前再對大門和門邊做一次清理,用球袋裝上所有要帶走的物品,迅速離開,原路返回。

他上車開出不遠,林女士的電話又來了,這個時候邊維已經鬆了口氣,他對自己這一整套的操作還有些許得意。

不過這還不是最後一步,開車回東湖的路上,他專門繞道去了一趟二沙島,這座島是城市中橫穿的大江中的一座島,有一片別墅區還有一間體育集訓中心,一到晚上靜悠悠,他把車停在堤岸邊,換好從家裡出門的穿著,把運動裝、鞋、帽子一併裝進球袋,然後用力丟擲去,看著球袋順著水流遠遠的漂走,一夜之後,即使不沉在水底也漂到下一個城市了,他才上車開車回到批發市場。

整個操作,一環扣著一環,設計精心,如果不是手機備忘錄上的生日,不是邊維車上的血跡,也許邊維的確就成功的掩蓋無法出現在警方的視野,讓案情像迷一樣無法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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